瞒着房主把自己租来的房子又租给了别人,并从中获取房租的差价,房主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这些钱应该归自己所有,双方产生了分歧。“我是好心好意,没想到未经我同意,出租人却将房子擅自转租,太气人了。”10日上午,家住临沂兰山的刘先生打来热线反映。
据刘先生介绍,他和李先生既是老乡,又是小学同学。今年4月份他将自己位于汽车站附近的一套2室1厅的房子租给了李先生,租期为1年,月租金为500元,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可今年9月初他才知道,从6月份开始李先生就不在该房住了,还把房子租给了别人,月租金为700元,从6月到9月3个月赚取了600元的租金差价。“我也是后来无意中才发现的,这也太气人了。”王先生气愤地说。
王先生认为,李先生事先并没有通知他,这600元钱应该归自己所有,没想到却被拒绝。“因为他是老乡我才这么便宜的,他要不是我老乡,房租不可能这么便宜,没想到他竟这样赚钱。由于他违约,我现在不准备租给他了,但当时对这一块没有约定,我就想咨询一下,这种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赚取的房租差价如何处理?”
律师在线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赚取的房租差价也应归出租人所有。因此,如果承租人李先生违约,这种情况刘先生可与李先生解除合同,600元差价也可收回。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大兴新城建设不断推进
滨海县多举措办实民生水利实事
淄川供电中心敲响全员廉洁警钟
桂林这座山很“低调”,但其实很有文化底子!徐霞客曾连续在此住了两个晚上
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获“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临沂:瞒着出租人转租赚了钱 律师:差价应归出租人
全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动员会议召开
刘家坪白族乡举行脱贫攻坚汇报暨新年联欢会谢党恩
做自己喜欢的事,觉得很充实
江华:“互联网+监督”平台一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74.29万元
廉江市: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全省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检查校园周边文具店
市政协委员考察我市重点企业 企业要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下大力气服务企业 组织产学研线下精准化对接
帮助孩子“成长不迷茫”
宁津纪委开展“庭审警廉”活动
长江中下游调研队进入社区开展调研
滨州电网风电机组发电出力创新高
春节临近 古城安阳年味渐浓
镇江昨日38℃! 强对流天气“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