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问题

一市民来电,咨询荣成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请落实处理。
荣成市政府答复:居民大病保险是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一种补偿制度。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经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如果个人经济负担仍然较大,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慈善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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