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物业公司拖欠电梯公司电梯维保费始终不肯履行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却行踪难觅。8月11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出其不意,实施一次强制搜查行动。
2016年6月,宿迁一物业公司与某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将其服务小区6台电梯交由电梯公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了维保费给付方式。后因物业公司违约,一直拖欠维保费,电梯公司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给付拖欠的12600元电梯维保费。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电梯公司维保费1万元,逾期则支付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物业公司并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同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且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经申请人申请追加物业公司投资人周女士为被执行人。执行员依职权经网上多方查控发现该物业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8月11日,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朱洋利用周末时间带领执行人员,对该物业公司突击搜查。执行现场,执行法官督促其员工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周女士表示人在外地无法到场。经多方联系无果后,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进入搜查程序。在向该物业公司员工出示搜查令,并申明搜查缘由后,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搜查。
随即,执行干警对其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发现物业公司正常经营,从账簿上显示在执行期间有收入而不履行义务,现场未搜到现金及有价证券。执行干警依法扣押该公司12本账簿,口头传唤周某8月13日上午到法院履行义务。
据悉,8月13日上午,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女士主动现身法院执行局,其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员向其进行法律释明,如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处罚款。眼看法院要对其采取执行措施,周女士通过电话联系公司工作人员,将执行款如数履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朱来宽 张永东)
受光明“12·20”事故影响的单位 快去申请租金补贴!
践行价值观 做新时代的“小雷锋”
省共青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暨2018年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在我市启动
市经信委严明春节、两会期间纪律要求 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魏家庄选出“旧时光里的美人”
宿迁一物业公司当“老赖” 法院依法强制搜查
海宁联合卫计部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检查
夏季来临,家电市场刮起“换季”风
投票啦!《创文故事》“网络人气奖”花落谁家,就看你的
“开放广州 创新之城—第六届广州学术季”正式启动
电话推销"信用卡" 一犯罪团伙2个月诈骗7万余人
鸡西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桃源教育局部署“两考”宣传工作
渤海轮渡于新建:烟台“客滚军团”的带头人
三举措调处矛盾纠纷2万多件
社区健身器材成孩子“玩具”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13日,邵武市纪委驻村书记欧阳华珍, 向妇女征求文化设施建设意见
我市严把“开学第一餐”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14个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本月接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