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祝某在工地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他与伤人者陈某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陈某当场将8500元赔偿款履行完毕。一段时间后,祝某反悔,他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14万元,法院会支持吗?昨天,永嘉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
这事,要从2017年3月的一天说起。
那天,42岁的重庆人祝某在永嘉县瓯北街道礁下村一废品收购站内操作铲车装运废品。由于地面不实,运输废品的货车车轮下陷。为使货车脱离困境,祝某联系到吊车车主陈某(河南人)过来起吊,并约定费用300元。然而,陈某在操作过程中,意外发生了——吊车上一条固定货车的钢丝绳突然脱落,不慎将正在抓着钢丝绳往货车车轮下垫石头的祝某的左手手指勒伤。当即,祝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并住院15天,经诊断,其左手拇指指间关节完全撕脱离断伤。
去年7月,经司法鉴定,祝某的左手功能部分丧失,伤残程度为十级。在治疗过程中,陈某先帮祝某支付医疗费5000元。出院后,祝某多次联系陈某,双方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今年1月15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约定一共赔偿8500元。之后,陈某支付剩余的3500元给祝某。
然而,事后一段时间,祝某越想越对赔偿金额不满意。他认为,之前的协议,是陈某胁迫自己让步达成的,于是,他将陈某起诉至永嘉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4万元。
法院开庭时,陈某辩称,赔偿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录像视频为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达成调解协议时,祝某的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早已做出,应认为祝某对自己的可得赔付金额已经有充分了解和预计。经审查,原被告约定支付费用8500元后,便再无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为何不予支持?
在民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对自身权利义务进行自由处分,达成的协议双方应依约遵守。本案中,双方达成协议的时间点是在原告知道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后,故可判断为无理解误差,同时有视频佐证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
现这份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之间的纠纷已作了结,而原告祝某以自己签订协议时太过草率为由反悔再次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其损失14万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亦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来源:温州晚报
□清溪张银燕
十堰一季度招商投资总额157.53亿元 同比增加60.81亿
桐乡喜增四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嘉鱼官桥镇制定方案奖惩分明落实计生目标考核
无奈!刚买不久的新房屋顶不平 业主装修中途被迫停工
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案例
伤残十级已协议赔偿8500元 当事人反悔索赔14万元行吗
全市“四大会战”项目建设流动现场会走笔
市发改委开启城区游学记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汶上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河南“净网2018”专项行动侦办涉网违法犯罪案件7099起
夏至来了 今日起鞍山开启晴热模式
德城公安分局——2017年缴获各类毒品1400克
卡车撞山“卡住”山路 幸有挖掘机来帮忙
常平这个“趴”超萌!原来亲子走秀还能这样,爸妈们都拼了!
乐业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开展春季禁渔宣传活动
暖新闻|火车票遗落公交上 发车前半小时司机接力送回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会议召开 张敬华蓝绍敏讲话 沈文祖主持
高新区、白云区:“十个一”工程助村民脱贫致富
范锐平昨日调研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