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妇〔2017〕29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妇联挂兼职干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妇联、直属妇工委:
根据我市群团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市妇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妇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0月20日
杭州市妇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妇联改革,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杭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杭州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杭州市工青妇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机关部室挂兼职人员、基层工作队伍挂兼职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 领导班子
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破除行政化,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实行专挂兼相结合。市、区(县、市)两级妇联班子专职成员比例不超过50%。
妇联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应当符合好干部标准和妇联工作特点,注重把政治可靠、能力突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热爱群众工作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选拔到妇联领导岗位上来。
挂职成员主要来自各行各业热爱妇女工作、有干劲、善创新、有较强的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具有基层领导经历或者群众工作经历的优秀女性。
兼职成员应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人士、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行业领域带头人、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热爱妇女工作,了解熟悉妇女愿望和心声,能够正确反映妇女意愿和诉求。区(县、市)级及以下妇联兼职副主席中应有1名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员。
妇联领导班子挂兼职成员的选配,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挂职成员由市、区(县、市)委组织部门根据妇联工作特点和需求统一选派;兼职成员由市、区(县、市)妇联党组研究提出,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选拔挂兼职成员先由妇联党组制定选拔方案,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妇联党组进行推荐、考察,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妇联章程履行相关任免或选举程序。
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挂职成员工作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兼职成员一般应任满一届。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任期未满的领导班子成员,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应事先听取上级妇联党组的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班子成员配备工作。
挂兼职成员可以不对应干部职级。
机关工作人员
建立完善市、区(县、市)两级妇联机关工作人员选拔使用机制,按照“1+3”(“1”是指专职干部,“3”是指挂职干部、兼职干部、社会专业人才及志愿者等)方式建立妇联工作队伍。
拓宽妇联机关专职干部来源渠道,可以从公务员队伍中具有基层领导经历或群众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遴选,也可以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具有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考。注重选拔基层妇女干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者中的优秀人才。遴选和考试录用工作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妇联组织实施。
建立妇联机关挂兼职干部选派制度。市、区(县、市)两级妇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职位(岗位)、名额、人员条件,会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中层干部挂兼职的,如在妇联系统内的,由妇联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协商实施;如跨妇联系统的,由妇联党组会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实施。机关一般干部挂兼职的,由妇联党组会同派出单位选派。
挂职包括上挂和下派。既可从党政机关、在杭高校、基层企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市)妇联、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妇联工作者中选派干部到市妇联机关进行挂职锻炼,也可以选派市妇联机关干部到区(县、市)妇联、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等进行挂职锻炼。
兼职人员在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专业人士、先进人物、基层一线妇联干部、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带头人等女性中选任。
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兼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可定期轮换。挂兼职期满后回原派出单位工作。挂兼职干部不需要严格对应职级安排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相应工作。
基层工作队伍
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妇联领导班子。择优选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出现空缺一般应在3个月内配齐。乡镇(街道)妇联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执委不少于15人。
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将辖区内优秀村(社区)妇联主席、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两新”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团体会员负责人、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等吸纳进入乡镇(街道)妇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在基层妇联组织体系和联系妇女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一条 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妇联工作人员。探索有效途径选聘职业社会工作者或具有服务专长和能力的人员充实妇联专门工作力量,积极培育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使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成为基层妇联工作的基本力量,解决乡镇(街道)妇联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第十二条 推荐优秀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并进“两委”班子。建立以“网格型+功能型”妇女小组为基础的村(社区)妇联组织,将辖区内优秀妇女小组长、优秀女性、妇女自组织负责人等吸纳进入村(社区)妇联领导班子。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执委不少于7人。
第十三条 加强“两新组织”和女性集中的各类园区、商圈楼宇、特色小镇、专业市场等新领域中的妇联工作力量。采取兼职方式,将女性中的管理骨干、创新创业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道德模范人物和优秀党员等吸纳到新领域妇联工作班子中来,加强对自由职业妇女、知识妇女、外来流动妇女等妇女群体的联系,充实基层妇联工作力量。
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 挂职干部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应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将工作精力主要放到挂职单位,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参照挂职单位专职干部的考核办法执行。挂职期间转移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妇联党组每年应将挂职干部的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考核等次建议向派出单位反馈。挂职满期后,领导班子挂职成员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挂职单位党组共同考核,机关挂职干部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挂职单位党组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返回派出单位后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兼职干部不参与妇联机关工作具体分工,主要通过参加妇联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起草,完成委派任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妇联党组对兼职干部年度和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情况反馈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兼职成员的评定情况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兼职干部在兼职期间不转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
第十六条 妇联要为挂兼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挂兼职干部的工资、奖金、福利、医疗费和往返路程等由派出单位负责,妇联提供挂职干部办公、用餐和挂职工作期间公务出差的差旅费。非国家工作人员挂职期间,按规定实行工作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明确。
第十七条 建立以妇女满意度为主的工作评价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各级妇联挂兼职干部在任职或工作期间的工作绩效和表现,突出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实际成效的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 挂兼职干部须遵守妇联有关工作制度,服从妇联工作安排,涉及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干部本人应及时向派出单位和妇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原则上,除因职务、岗位变动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前结束挂兼职。
第十九条 建立挂兼职干部退出机制,干部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岗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或因身体状况、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挂职、兼职的,或只有挂兼职名义实际不履行挂兼职职责的,按程序免去其挂兼职职务,退回原派出单位。挂兼职干部因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并按程序免去挂兼职职务,退回派出单位。
第二十条 挂兼职干部的教育培训由挂兼职单位和派出(所在)单位协商安排。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区(县、市)妇联、各直属妇工委可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则,报市妇联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妇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省妇联,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柏岩村人的买卖新方式
市委常委会会议强调
强化巡察工作突出责任担当 严抓安全生产确保责任落实
清远考生请注意!今年广东高考一、二本合并,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
伟星管助力港珠澳大桥建设
静海区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关于印发《杭州市妇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市各部门传达学习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
流窜四县办讲座专骗老人钱财 19岁被告当庭鞠躬忏悔
市儿福院积极部署稳步推进党建工作
西海岸新区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总量领跑全市
广东“秒速回冬” 北部市县最低温或降至8℃
市市容园林委“四步向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唐山市防震减灾局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
打通环境监督“最后一公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收看全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东莞地铁时代:重大时刻 相伴“城”长
魔鬼极限训练上演“刺激战场”
闭上眼睛听引你入境 诗意《在此》唱进网友心坎
气象信息(2018年5月13日10时)
我市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