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停车费车辆不能进出小区?

    来自热线:“物业公司强行向停小区公共车位的住户收取停车费,不交费就不让车进出小区。”近日,柯桥区柯亭小区业主吴女士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不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有异议
记者核实:这份引发业主质疑的通告贴在柯亭小区各楼道。通告写明:从9月8日起,未缴纳车辆停放费的业主/租户的车辆将无法通行。另一份由该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车位投放使用通知》显示,业主从8月起100元/月/车交停车费。“根据规定,小区地面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收费理应征得业主同意,费用收得不合理,我们肯定不会交。”业主吴女士说,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之前也未就此事征求业主意见。
记者了解到,柯亭小区是老小区,有业主300多户,地面停车位约180个。“以前没有物业公司进驻,所有车辆按‘先到先停’原则停放。”一位业主说,今年7月,突然来了一家物业公司,而引进这家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同样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该业主提供的一份由柯亭小区业委会和柯亭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公告提到,经业委会考察讨论通过,柯亭小区物业管理由浙江广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管。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9日。
“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不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怎么能代替业主大会作出决策?”该业主提出质疑。
“通过收取费用的形式将小区停车秩序管理起来,这是好事,但相关程序总要到位吧。”业主吴女士说。
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陶先生。“我们是在业委会告知已通过业主表决的情况下才实施停车收费工作。”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陶先生表示可以由社区、业委会重新就停车收费问题征求业主意见。
记者随后又向柯亭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社区正在协调。”社区负责人王女士说,今年5月,柯亭小区完成老小区改造,社区与业委会商量后引进了一家物业公司。有关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王女士表示,社区和业委会确实未召开过业主大会,接下来将就此问题重新征求业主意见。
“物业这样收费肯定不对。”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说,小区地面的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应召开业主大会,并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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