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路长制”管理 整治城市“十乱”

(记者 时苏建)在“十项整治”行动中,菏泽高新区设定宣传发动、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提高、考评验收五个阶段,明确了时间节点,实行“路长制”管理模式,责任到人,具体负责辖区道路及两侧城市管理 “十项整治”行动工作。
   在具体实施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逐个销号。要确定每一条路的“路长”,明确“路长”的职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错时执法和延时执法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错时轮班,保证管理和执法人员随时在岗、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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