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在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农民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民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造成农业从业人员不断减少,农村留守劳动力素质偏低。在年龄层次上,超过55岁的中老年较多,年轻人少,承包户年龄结构偏于老化;在文化程度上,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现代农业发展面临农户兼业化、劳动者素质低、年龄偏大和现代农业人才缺乏等方面的限制。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尚未形成规模。近年来,虽然我市也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但是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存在重任务、轻实效的现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和劳动力向城市加快转移,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问题会不断加重,“谁来种地”的问题在我市日益凸现。
为此建议:一是构建培育投入机制和体系。要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打捆”各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实行专项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对教育培训机构基础硬件、师资能力建设的投入,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充裕的学习机会。二是选好培育对象。把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等作为职业农民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培训引导,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创新培训模式。探索推行“政府+学校+企业+农户”的产业联动培训等教育培训模式,采用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短期培育和长期教学相结合,遴选出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切实推进培训教师下乡、教育资源进村、人才培养入户,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四是出台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农民培育的各项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工资社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景县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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