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月施行
湖城飞英街道墙壕里社区日前组织居民集中学习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者们还进公园走店铺开展宣传解读,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9月25日下午,湖城米行街社区、北齐巷社区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志愿者,深入到辖区店铺、居民家中宣讲《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着重对养犬管理、文明养犬等内容进行面对面解读,倡导市民遵守《条例》,依法养犬、规范养犬。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的家庭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宠物狗随地大小便、遛狗人士不拴狗绳等问题也日益显现。针对影响文明城市建设、群众反响强烈的养犬扰民行为,我市在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中进行了立法规范。
据了解,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犬出户,未履行约束犬只义务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犬出户时不及时清除所携犬只粪便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狗叫声扰民、狗屎破坏环境、散养的狗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城市顽疾一直以来都让人十分头疼。”湖城紫云社区党委书记戴荣黎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接到不少关于不文明养狗的投诉,社区都只能进行劝导,此次《条例》将文明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给养狗者“立规矩”、让狗“守规矩”,有助于为居民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居住氛围。
湖城上下塘社区的工作人员在早晚遛狗的集中时段,向居民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并在楼道宣传栏内张贴文明养犬宣传信;利民社区在花丛中竖立广告牌,倡导爱狗人士为他们的狗狗负责,也为身边人负责;东白鱼潭社区安排文明劝导队,督促市民文明养狗……连日来,湖城各社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条例》内容,共护文明家园。
《条例》中有关规范养狗行为的内容也得到了市民的拥护。在湖城紫云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内走访,筛选出不牵狗绳的住户,面对面进行劝导。得知下月起我市将对所辖区域的狗狗“依法”办事后,正在遛狗的王女士说,以后一定会按规定文明养犬,自觉维护和谐的生活环境。(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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