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签约减肥没瘦反而重了3斤 妈妈找店家退钱闹到报警


 (通讯员 雨公宣 记者 周才芸)近日,南京市民于女士因女儿体重过重,想着利用假期带女儿去减减肥,于是私自决定带女儿去某减肥机构进行签约减肥,可是2个月下来体重没减却还重了3斤,一时冲动之余,准备找店家退钱却闹到报警。
10月14日,南京雨花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小区商铺,有两个人发生纠纷,求助民警帮助。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经询问,发生拉扯的两个人分别为减肥机构负责人田女士和顾客于女士,于女士一边冲着民警说明情况,一边大喊“我给女儿签约减肥,一斤没瘦就算了,反而却增了3斤,我想让她退钱她就是不肯退”。店长田女士却喊着:“你减肥要控制饮食才行,什么都吃怎么会瘦”。两人各执一词,觉得双方都没有错,互不让步,经现场调解未果,民警决定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了解,于女士女儿之前体重69公斤,于女士经常觉得女儿太胖了,所以下定决心要带女儿去减肥。在两个月前,于女士注意到自家附近有家减肥机构,并且还有承诺减肥的项目,标准是一个疗程可以瘦5公斤,看到这里于女士马上就动了心,在没得到女儿同意的情况下,做主花3600元为女儿签约了2个疗程,心想着能减10公斤也是不错的。于是于女士的女儿就在暑假后,按计划到减肥机构治疗2个疗程即24天,刚开始不到一周就减了2公斤,于女士很是满意觉得治疗确实有效果。但之后店家要求控制饮食,控制摄入,于女士的女儿便失去了信心,之后就再也没有继续疗程,结果到10月初体重增加到了72公斤。
据减肥机构负责人田女士表示,于女士的女儿没有按时到店治疗,而且也没有按照签约要求控制饮食,体重增加不是店家过失。两人始终争执不休,随后民警告知无论减肥项目如何签约,是哪一方存在过失,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于女士到田女士的店内进行拉扯推搡,并抓伤了对方已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坏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后经民警多方工作,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一致,均表示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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