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防止4起公证假证错证发生


宁德新闻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2017年8月份以来,宁德市各公证机构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精神,严格公证实质审查,防止了4起假证错证事件的发生。
据介绍,宁德市落实公证首问负责制,详细告知当事人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和提供假人假证的法律后果,并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形式进行审查。市司法局还组织各公证机构购买运用先进的人脸、身份证识别系统进行验证识别;同时,主动与不动产、民政、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畅通联动核查机制;并通过走访乡村、社区相关证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此外,建立全市各公证机构协查、通报机制,及时协调、通报协查事项和假人假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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