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张烨)上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立法启动座谈会,立法项目领导组成立。这也是我市继《南通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之后的第五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去年立法调研项目。去年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限制我市部分地区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实施效果远远好于预期。当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围绕《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启动了立法调研。去年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将《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作为正式立法项目,拟于今年5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市公安局、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