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 启东偷捕螺蛳被处罚款1100元

(通讯员朱雨杭 记者黄海)4 月 15 日起,启东市内陆水域进入全面禁渔期,然而仍有人在内河偷偷捕捞。17日下午2时左右,孙某和夏某在合作镇杨童南路南横河内捕捞螺蛳,被举报至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
渔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两人仍在捕捞。 停在桥上的三轮车内,已经装有满满几麻袋刚刚捕捞上来的螺蛳。经渔政执法人员称重,两人偷捕的螺蛳有100多公斤。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2018 年启东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公告》规定,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责令二人立即停止违法捕捞,将捕捞上来的螺蛳全部放流入河,并依法罚款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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