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平市妇联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妇联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各县(市、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七)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南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妇联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平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财政核拨
11
11
南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财政核拨
3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南平市妇联主要任务是:
要以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刘云山同志在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省妇联党组专题会议的要求,围绕南平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开启妇联改革发展新征程,持续以“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为抓手,引领全市妇女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1.持续实施党建引领工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妇联政治责任,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各级妇联主席培训班和妇联“两微一网”新媒体矩阵等,组织各级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落实《南平市妇联机关干部每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和执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妇女群众的“双联”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持续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在完成基层妇联改革“两个全面”的基础上,将改革向纵深推进。一要抓好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南平市基层妇联组织“六有”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制度促进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激活基层妇联组织活力;二要加大对乡村两级妇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履职和服务发展、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三要充分发挥新增执委作用。重点在巾帼脱贫攻坚、妇女创业就业、生态家园建设、家庭文明建设、妇女维权关爱等方面发挥优势,体现作为,让妇联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群众性,更富感召力。四要进一步织密城乡妇联组织网。巩固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成果,把区域化的乡镇妇联组织网络织密织牢,发挥村级妇联组织联系服务最基层妇女群众的能动作用。五要加强“妇女之家”阵地建设。指导基层妇联在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基层党群服务站,形成服务群众的工作合力。在完善线下“妇女之家”建设的同时,加强线上“妇女之家”建设,打造广大妇女找得到、想得起的“温暖娘家”。六要聚焦问题纵深推进改革。深入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改革在纵深推进中取得新成效。
3.持续实施妇联上网工程。突出妇女群众思想引领,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一要运用互联网拓展妇女思想引领新路径。要加强妇联干部新媒体培训,不断提高学网、懂网、用网能力。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精心组织网上主题宣传,做好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二要运用互联网创新开展妇女工作新方式。探索在网上寻找“最美家庭”、社会化推荐三八红旗手、招募巾帼志愿者等,在网上开展社会调查、网络直播等各类活动,在网上构建法律政策咨询、成长成才辅导、权益问题投诉、创业就业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综合服务载体。三要运用互联网主动发出妇联声音。加强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亮出妇联旗帜、表明妇联态度、表达妇联关切。四要管好用好“一呼百万”妇联好姐妹微信群。要在听取妇女群众之心声,解决联系广大普通妇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同时,落实好省妇联“388” 微信群管理办法,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4.持续实施家庭文明建设工程。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创新家风弘扬,开展弘扬廖俊波好家风争当最美家庭和“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进基层巡讲”活动,做好首届省级文明家庭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工作。创新家教服务,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完善家庭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家庭关爱公益服务,完善家庭关爱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开展 “让爱留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行动”和廉政文化进家庭等移风易俗活动。
5.深化建设生态家园行动。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认真组织实施“百名妇联主席服务百家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活动,通过巾帼致富带头人帮助更多妇女就业创业,培育一批“妇字号”种植、养殖、加工、商贸、旅游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助力我市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巾帼美丽家园示范点和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引领农村妇女在建设生态家园和发展绿色经济中体现新作为。
6.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以“巾帼创新业 建功十三五”为主题,持续推动创建“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工作品牌,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广大妇女把握“互联网+”新机遇,组织开展新经济思维等专题讲座,为妇女创业创新搭建引资、引智服务平台,培育巾帼众创空间、巾帼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妇女特别是女大学生创客和创业带头人,以创业带动更多女性就业;做好市女企联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其团体会员的作用。
7.深化巾帼脱贫攻坚行动。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主动融入扶贫攻坚,强化妇联扶贫基础工作,逐级建立贫困妇女儿童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帮扶准。持续开展巾帼精准脱贫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行动,认真实施“巾帼精准脱贫家政培训项目”,依托“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闽姐姐家政培训示范基地”等渠道,做好贫困妇女就业帮扶,提升其自我造血功能;继续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做好贫困“两癌”妇女救助工作、引导城乡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切实降低妇女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持续实施“春蕾计划”助学行动,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8.深化建设法治南平行动。持续深化建设法制南平巾帼行动,广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和送服务“三进一边”活动。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加强基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业务指导和培训。探索运用网络平台了解妇女诉求、提供在线咨询、开展维权服务。借助“三八”节,“6.26”禁毒日,“11.25”反家暴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节点持续开展系列维权活动。持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举办22幸福婚姻大讲堂;做好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户的评选,不断提高“平安家庭”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在全市推动建立“妇女儿童援助中心”,依托各级法院家事与少年审判庭,切实维护妇儿合法权益。
9.深化巾帼圆梦行动。发挥海峡儿童联谊交流基地、闽台妇女合作发展基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台湾妇女组织的交流联系,最大限度汇聚妇女爱国力量。培育一批闽台妇女合作发展基地和海峡儿童联谊交流基地,举办海峡两岸妇女儿童体验交流系列活动,增进两岸妇女儿童、家庭亲情融合和合作发展。继续开展援疆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与“一路一带”沿线重点城市妇联组织的交流联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10.深化“两纲”落实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省、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不到位、学前教育幼儿园不足等,充分发挥妇儿办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做到围绕目标找短板、瞄准短板明责任、围绕责任抓落实,建立短板问题落实专项督查机制。以我市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大宣传协调力度,巩固村级妇联干部进村两委百分百,切实提升女村主任的比例并确保她们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两纲”监测统计分析,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南平市妇联收入预算为320.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3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0.52万元,比上年增加22.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8万元,公用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14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0.3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妇联本级人员支出工资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21.12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本级)人员支出和工资支出。
(二)事业运行12.91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人员支出和工资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联业务、“两纲”示范重难点项目、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培养妇女人才、妇女儿童维权、妇女发展、宣传联络交流等活动支出。
(四)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巾帼绿色发展基地、巾帼美丽家园建设拨付下级单位。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64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本级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和离休费支出。
(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48万,主要用于妇联本级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11.52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本级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本级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与港澳台、各国妇女及妇女社团的合作、交流、联谊工作,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学习借鉴港澳台、国外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系统的先进经验做法,拓宽妇女工作视野,凝聚乡情,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妇联系统来延执行公务所需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开支,降低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4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平市妇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万元,比2017年增加1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的管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平市妇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妇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妇联共设置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27.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经济科目)-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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