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承德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进入新时代,承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尤为突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重头任务。全市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举全市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四届三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功能农业、美丽农业取得较大进展,农业供给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50 年,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坚持质量兴农,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开展玉米、水稻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划定,着力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设施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错季和冬季绿色农产品生产能力。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查明有益有害元素分布特征,为功能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到2020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13万亩。以水浇地、果园水利配套建设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五小水利”、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提升基本农田抗旱能力。
(二)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落实省政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为引领,立足“一环六带”产业布局,开展“压减籽粒玉米调整产业结构”三年专项行动,实施“一减六增一提升”工程,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2018 年调减籽粒玉米30 万亩。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推进百万吨食用菌、百万亩中药材、百万亩经济林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到2020 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 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建设百万头优质肉牛、百万只优质肉羊产业带,稳定发展生猪、肉鸡,深入开展奶业振兴行动。依托“粮改饲”项目实施,建设坝上及接坝地区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生产基地。做强果品产业,优化板栗、苹果、山楂、仁用杏、时令果等“一带四区”布局,积极发展花卉、苗木、草莓、葡萄等产业,推进林中观光、康养、体验、采摘及林畜、林禽、林药、林菌等立体发展,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三)大力发展质量农业。落实好全省“农业质量提升年”行动,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全域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着力建设一批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018 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加大省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建立市农产品追溯平台,率先将绿色、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强化农产品检验监测,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到2019 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到2020 年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检验检测全覆盖,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达到98%以上。深化京承、津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全面落实《京承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框架协议》和《京承农产品质量互检互认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京承、津承农畜产品互检互认工作,畅通承德农产品进京津渠道。
(四)积极发展功能农业。以创建全国“功能农业扶贫综合示范区”为引领,推进功能农业基地建设、科技创新、龙头带动、现代流通、品牌建设“五大工程”,发挥科研院所和功能农业院士工作站等平台作用,推进功能食品科技研发、标准化生产。各县(市、区)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扩大富硒马铃薯、胡萝卜、谷子、水稻、苹果等种植面积,推进富硒胡萝卜、水稻、马铃薯申报省级标准工作,积极开展富硒番茄、白菜、辣椒、草莓等种植试验,推进富硒肥料、饲料研发与本地化生产。积极拓展功能农产品品质,开展生产技术研究,使更多农产品具备保健功能性,提高农产品价值。推进“功能农业示范县”建设,到2020 年富硒功能农业规模力争达到百万亩,打造10 个左右全国“单品冠军”,参与制定各类行业标准20 项以上。
(五)着力发展科技农业。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以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引领,推进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全方位开展科技协同创新。实施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等农业科技研发专项,提升创新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单位为支撑的育种育苗体系,重点推广蔬菜、优势果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马铃薯、小杂粮及优质肉牛、羊等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2018 年引进农业新品种100 个以上、示范转化农业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20 项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60 家以上,力争新建院士工作站、星创天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 个以上,建成京津冀承农业协同创新平台5 个。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智慧农业、智慧林业、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大数据平台,2018 年新建益农信息社180 个。到2020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六)加快发展品牌农业。落实全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实施意见(2018—2020)》,按照“一带一业、一园一品”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着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 年全市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0 个以上。实施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鼓励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等,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到2020 年,打造农业20 强企业品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20 个。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到2020 年“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达到400 家、产品450 个。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参与京津冀蔬菜、食用菌等产销对接大会,主动融入“环京津1小时绿色鲜活农产品物流圈”。积极开展创意营销,提升品牌文化价值,借助农交会、全国农产品展销周等平台,宣传推介承德农业品牌。
(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深入实施“扶龙行动”,支持龙头企业提升加工和带动能力,到2020年打造产值超50 亿元龙头企业3 家以上、超10 亿元企业20 家、超亿元企业50 家。实施园区示范提升行动,推进“引企入园、上档升级”工程,到2020年入园企业数量增加60%以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倍增计划,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 包装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建设现代化冷链仓储物流体系,2018 年创建产值超过50 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 个,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8%。支持建设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 年争列国家级产业化联合体5 家、省级14家,认定市级20 家,引导农户从分散生产转向有组织有规模生产,力争到2020 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3%。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推进农村创业创新,鼓励大学生、农民工和返乡能人等到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围绕建设“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坚持高质量农业与美丽宜居乡村、乡土旅游、民俗文化、沟域经济、脱贫攻坚“六合一”统筹推进,因地制宜推广景区带动、城镇辐射、康养休闲等旅游扶贫模式,着力发展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2018 年,集中打造5 个乡村特色旅游小镇、50 个乡村旅游示范村、500 家乡村旅游示范户、5000 家乡村旅游经营户,增加农民就业10 万人;到2020 年建成30 条高品质休闲观光线路、500 个旅游示范村,年接待游客2000 万人次以上,收入80亿元以上。
(八)全方位扩大农业对内对外开放。坚持立足京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提升农业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农业招商项目库建设,加大专业招商力度,全力以赴“招大商、引龙头”,积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高端人才。深化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全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精准对接京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大企业,共建共享、双赢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合作。推进中美友谊示范农场建设,全力抓好“五个中心”和“六个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标杆和中美地方务实合作典范。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支持板栗、蔬菜、食用菌和畜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2018 年争取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 家,取得国际认证的企业5 家获得奖补。鼓励农业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基地和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到国外从事农业开发等投资项目,参加国际知名展会。
三、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按照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单元,优化完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通过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生态移民搬迁等,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乡镇所在地和特色小镇、中心村、产业发展聚集区集中。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因地制宜选择整治和建设模式,稳步建设中心村,改造提升保留村,保护开发特色村。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同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现代产业园区和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发电、裂解气化、磁化降解、高温堆肥等适宜方式进行垃圾终端处理,整县域推广ppp垃圾收集处理模式,2018 年县(市、区)行政区域垃圾处理率达到90%。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鼓励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村庄采用集中式处理,城镇近郊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的村庄采用分散式处理,到2020 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管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广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式、双瓮式等厕所,到2020 年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绿化美化。有序开展农村散煤治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取暖。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通组硬化路建设,加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到2020 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条安全顺畅、通行客车的硬化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以上路比例不低于7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8 年底全面完成小康电示范县农网建设。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2018 年实现行政村全部通光纤宽带,4g 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补齐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短板,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向乡村倾斜。加强教育园区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学前资助和高中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免一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四、推进绿色发展,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抓好国家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试点市建设,认真落实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积极承接国家和省“耕地休养生息工作试点”。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建立耕地分类管理机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抓好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统筹流域治理,维护河湖健康,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排污口监管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对各类纳污坑塘和河渠进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以“两河六路四区”为重点,实施造林绿化攻坚,加大森林生态修复和保护,积极推广近自然营林技术,到2020 年完成营造林205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严格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建设万亩以上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5个,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以上。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500 平方公里。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农艺节水保墒、喷灌滴灌等旱作节水技术,建设旱作节水示范区,探索山区旱作节水和高效节水新模式,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普遍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科学施肥技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化肥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以水果、蔬菜和中药材为重点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2018 年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分别降低2.5%和2%。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三)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丰宁、围场、隆化、滦平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粪污专业化治理,重点发展沼气、生物天然气和农用有机肥,2018 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和引导县(市、区)发展以秸秆压块服务为主的区域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秸秆还田还热还饲全量化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广使用0.01 毫米及以上厚度地膜,开展废弃农膜全回收利用试点,健全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积极推广“畜—沼—果菜”“粮—畜—肥—田”等生态循环模式。积极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种养结合循环示范县创建。
(四)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推进潮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引滦入津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推动京津冀三地建立“滦潮河流域跨界水生态长效补偿机制”。争取京冀潮河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的持续支持,加强与天津合作,研究开展滦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巩固提升京承潮河水源林造林成果,积极推进津承滦河水源林合作造林机制,加大对承德水源涵养生态补偿力度。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全覆盖,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机制。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五、繁荣农村文化,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典型案例、身边故事、准确数字和群众语言,采用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板报墙报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赡养老人巾帼展风采”主题活动,宣传培树先进典型,让敬老、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农村诚信体系,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主人翁意识,大兴崇德向善、孝老爱幼、诚实守信、勤俭持家的乡风民风。
(二)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村民中心、文化广场、村图书室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全覆盖。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体验生活,全面反映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风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三下乡”、文化进万家、“乡村大舞台”、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进农村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户户通升级工程。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色情低俗表演活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有益的文化环境。
(三)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承德山庄文化、满蒙文化、红山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传承发展民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活动,打造承德特色文化品牌。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实施乡村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满蒙村寨、农业遗迹。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正确引导农村文化的价值取向。
(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实施文明村镇创建行动,2018 年县级文明村占比达到40%以上。深化拓展“积善承德·淳化乡风”主题活动,提倡勤俭节约,净化人际关系,涵养文明乡风。发挥农民自律组织作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志愿服务队伍等自律制度和自律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更加注重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积极培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道德典型,用农村家庭文明小气候温润农村乡风文明大环境。
六、创新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深化“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实施好基层党组织提升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村党支部换届,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选配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创业返乡人员到村任职,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大力推进村支书和村主任一人兼任。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的方针,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增强农村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深化基层党员“清洁行动”,建立健全乡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整治扶贫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作风问题。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基层自治协商。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三)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坚持法治为本,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行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依法规范涉农行政行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开展法治县(市)、民主法治村示范创建,强化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村级法律服务咨询中心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推广建设“道德评议会”“道德红黑榜”等新型德治平台,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作用。探索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五)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广泛开展“平安法治乡村”、命案零发案、乡镇“五无”、村“六无”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扫黑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及时排除、预警、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风险。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枯井河塘、道路客运、中小学校等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决战脱贫攻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打好八措并举组合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打好八措并举“组合拳”,提升覆盖面,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推进阳光扶贫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以林果、蔬菜、食用菌等九大产业和“五个百万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扶贫特色主导产业,提高特色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规范、提升“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推进乡镇金融服务站全覆盖,推动“政银企户保”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和因病致贫贫困户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快补齐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两区同建,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实施“万户阳光扶贫”,解决“三无”贫困户增收难题;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医疗资源下沉等措施,大力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三重保障线扶持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继续推广“三零”“一地生四金”“一林生四财”等产业扶贫模式;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提升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党员领富、带富贫困户能力,强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加强东西部协作,做好北京、天津和省内对口帮扶等工作。
(二)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瞄准3 个深度贫困县、72 个深度贫困村,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五包一”“四包一”帮扶力度,集中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特色产业不强等瓶颈问题。实施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主要投向深度贫困地区,增加金融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信贷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牢固树立脱贫攻坚“一盘棋”思想,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纳入全局考虑,同步部署,一体推进。
(三)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强化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乡镇干部要长期坚守一线,做老百姓的贴心人,做脱贫战线的行家里手。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源头管理、过程管控,对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严惩不贷。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依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标清单,严格督导考核,倒逼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严格控制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制定激励政策,保护和调动扶贫一线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统筹城镇建设与园区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增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与北京、天津等地劳务协作,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带动小农户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土地、农宅、资金、资产等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努力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粮食生产功能区扶持政策及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积极拓展农民转移性收入。2018 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各级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县(市、区)在完成专项资金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可将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省级发行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省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创新资金筹集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出台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意见,在项目规划、用地用电、农房租赁、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制定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办法,通过省、市指标调剂平台,利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三)强化金融支农力度。加快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承德分公司运行,推进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2018 年实现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覆盖。发挥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增量扩面,加大农行“惠农网贷”平台建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信贷投放上向农村倾斜。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支持乡村振兴。大力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支持收益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抢抓证监会“ipo”扶贫绿色通道政策机遇,支持贫困县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融资。探索“保险+期货”“保险+期权”试点,扩大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林业保险、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大宗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各类特色农业保险和农房、农机具、制种等保险业务,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支持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加大农业农村诚实守信宣传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深入推进“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九、推进改革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
(一)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质量,实现国家、省、县三级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积极推动确权成果在“两区”划定、轮作休耕、土地流转、承包权退出、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应用。采取互换并地、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到2020 年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50%以上。总结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抵押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成功模式。
(二)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创新。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确保2020 年全部发证到村到户。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市级安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指标不低于本市指标1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禁止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奖补资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2018年在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推开。推广双滦、平泉国家级试点工作经验,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推进农村集体林权改革、集体土地、草地等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2018 年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2—3 个示范性土地股份合作社。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土地整治、农田水利、村内道路、产业发展等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明确财政投入形成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或管护,并量化为集体成员股份。全市到2021 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到300 家。深入推进农村“放管服”改革,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向乡镇放权,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坚持“一站式服务”。
(四)深化农垦改革。加快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2018 年将国有牧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加快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全面开展权籍调查,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2018 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支持御道口牧场全力打造大型农垦企业集团,推动其他四个中小牧场合并重组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加快农垦现代农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庄园建设。开展垦地合作,促进国有牧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五)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搭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积极探索“供销服务+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城乡居民”新模式。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推进农村各类产权入市交易,盘活农村资源资产。鼓励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建立联合社,大力开展土地托管半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直采直销体系,培育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现代流通网络。稳步推进合作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完善运作机制,提升金融助农水平。
(六)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2018 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0 人,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500 人。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建立服务乡村长效机制,吸引鼓励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等以多种形式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七)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认真贯彻《关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指导意见》(承办字〔2016〕37 号),放宽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预算内投资与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和原山林、四荒等承包经营权,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的流转机制。落实进城落户农民享有城镇低保救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子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就业创业、基本养老等各方面政策,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优先安排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借助市县机构改革,优先把人员编制充实到县区“三农”工作队伍。加强县乡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利用重点大学选调生招录、基层遴选、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等政策,有计划引进特色产业发展所需高学历和短缺专业人才。加强“三农”干部人才培训,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三)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承德实际,制定《承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分别明确至2020 年和2022 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安排的重点工程、计划、行动要与国家、省规划中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精准对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同步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村庄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有机衔接。规划编制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典型引路,扎实推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全社会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引导组织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战略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撸起袖子加油干,苦干实干拼命干,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谱写新时代承德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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