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立足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连续两年位居第九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市政府始终立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不断创新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绝不截留、该减全减、能放尽放、科学调整”的工作原则,先后分3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78项,其中新增11项,取消40项,承接上级下放权限79项,下放1项,调整147项。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537项,行政许可事项256项。实施向滨海区放权,对市级214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直接下放、委托办理、发放“8号”公章等形式下放办理。全面铺开市县两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编制工作,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投资建设、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城市管理、就业创业等7大重点领域展开,梳理公布第一批市县两级4889项“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事项审批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安丘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镇级“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镇级事项清单共574项。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印发《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道)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对镇(街道)和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标准化目录清单,明确了镇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件、运行要素,高标准建设了镇(街道)和村(社区)政务厅,全市建成149个镇街(开发区)网上政务服务厅,覆盖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将政务服务延伸至村级,切实打通了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初步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一体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在“第二届全国政务服务论坛暨政务服务国际博览会”上,我市荣膺“中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奖”。
(三)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注重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推动政府管理由刚性管理向刚柔相济管理方式转变。依托“潍v”网上政务厅,整合构建政务服务手机端综合服务窗口,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目前,已将全市50多个部门及水、电、气等10个便民服务单位40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至“潍v”掌上政务厅,开辟了手机“一站式”行政审批办理新模式。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发放营业执照7.1万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万户,总量达到83.9万户,居全省第2位。高新区实现了“五十四证合一”,共发放营业执照1651户。寿光市成功争取省试点,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促进了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大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我市成功入选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单位。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53个部门、1.3亿余条信用信息,双公示信息突破30万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共推送7532个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3万余次。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实现清零,完成涉金融领域216个失信企业核查工作。我市成功获批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是获批的全国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着力培育“互联网+人社服务”新优势,全市830万人实现参保实名制,开通社保卡应用122项,发放社保卡776万张。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分级诊疗试点,创新构建分级诊疗“1345”潍坊模式。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住房困难群体,全年配租配售保障房2761套,新增货币补贴保障678户。建立了市、县、校三级教育惠民服务网络,实现惠民服务触角的延伸,目前,全市已建成17个县级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1917个校级惠民服务站,8293块教育惠民公示牌覆盖全市所有学校和75%的村(社区)。全市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193个,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工作覆盖率达100%。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277天,列全省前列。强化依法治水管水,我市被授予全省水利法治建设示范点。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计划管理和严格履行程序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保障作用,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围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和提前布局,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计划项目目录》,实现了政府决策的目录化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隐形冠军”企业群培育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了“五步”法定程序。奎文区、临朐县、昌邑市在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醒和备案、听证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创新,效果明显,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由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专家组成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委员会制度,充分依托政府重大决策咨询专家团队,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实现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全省率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五步”法定程序15项,建立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制定操作流程图,实现了政府决策的阳光化运作。优化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工作流程,制定市政府合同审查操作规程,明确政府合同订立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为规范开展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提供了精准便捷的工作指南。青州市创新政府合同审查机制,成立合同审查委员会,防范法律风险。
(三)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更新专家智库,从国家行政学院、山东大学、驻潍各律师事务所、市委党校等单位定向邀请、遴选产生170人的法律顾问专家库,充实投融资、地方立法和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了15人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起了“政府法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专家库”的工作新模式,法律顾问一线服务模式、法务助理挂职制度等做法得到省里的充分肯定。加强管理服务,建成全市政府法律顾问数据库,实现了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拨付专项经费75万元,召开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会议并颁发聘书,增强荣誉感、提高积极性,先后服务火车站南广场征迁等政府决策事务143项,发挥了重要智力支持作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政府按照立法权限和领域,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提请审议和政府规章审议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努力发挥制度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环境优势催生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一)坚持围绕重点制定年度计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特别突出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年等主题,立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立法领域,面向全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先后召开由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立法项目立项论证会20余次,600余人次参与,在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科学编制了《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实施。
(二)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品质城市”,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了《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按时完成了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和提请审议任务。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制定了《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围绕传承弘扬潍水文化,助力“文化名市”建设,研究制定了《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围绕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措施,研究制定了《潍坊市供热办法》。建立“全程参与、分段领跑”的立法工作模式,实行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调研、联合修改、联合督办的立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衔接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市政府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征集的710余条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并反馈。加强立法工作联系点和政府立法智库建设,6个立法联系点、75名智库成员参与立法活动100余次,促进了立法质量提高。建立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制度。
(三)强化法制审查优化发展环境。在全省创新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操作规程,推进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和阳光运行。全年共出台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潍坊市打造千亿级虚拟现实产业配套政策》《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意见》,涉及“四个城市”建设的《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潍坊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办法》,涉及民生改善的《潍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监督管理办法》等1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严格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释放法律政策活力,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努力推动政策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25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19件,确保了施行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要求。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利用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规范各级各部门上报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72件,县市区规范性文件51件,撤销纠正规范性文件4件,确保了上下政策的衔接性和法制统一。
四、深入规范行政执法
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有效实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县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11个县(市、区)参照高密试点模式,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扎实推进县级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对单设执法队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等7个领域,将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一个执法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连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个县市区只保留8支专业执法队伍(高密为7支)。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执法体系,12个县市区在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等工作,搭建起“镇街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综合执法平台。
(二)加大行政执法基础制度落实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实现主体资格动态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关,全年颁发行政执法证件1495个。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适用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有效发挥执法辅助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全市123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现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首次采取网上在线学习的方式组织全市1.5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倡导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提高执法文明程度。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提高公众对执法行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了“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网上监控,通过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全过程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对变更处罚案由、金额等55个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市县两级401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共发现问题851个,全部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的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市政府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体制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重大事项主动通报制度,就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政府决策,主动向市委汇报。对政府工作及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相关询问和质询。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把民主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2件、政协委员提案359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28件,其中各县市区行政诉讼案件680件,市政府本级97件,市政府部门51件,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土地登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领域。
(二)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印发《潍坊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一体推进、顺利完成,建立起“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的监督体制。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共完成审计项目217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4.76亿元,移交移送案件线索59起。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加强对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等相关方面的检查,财政监督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强化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保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保证基金安全。
(三)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员考核暂行办法,强化执法监督员队伍管理,聘任第五届社会执法监督员64名,组织176人次参与的调研、督导检查、证件年审、考试监考等活动,社会监督效果明显。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认真调查核实公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改进自身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完善群众诉求反映处理机制,实现电话端、互联网端、移动互联网端“三个受理平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完成“一个号码管服务”。全年受理群众有效诉求95.4万余件次,同比增加217%,热线接通率、诉求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有大幅提高。在全国政务服务热线监测中,潍坊市位列全国13名,入选全国“最佳进步榜”。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放管服”改革、财税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方便公众查阅获取。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对市本级使用财政资金部门的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全部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细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加大扶贫脱困、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基本实现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万余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市政府围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改进行政应诉和仲裁工作,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丰富调解形式,依托12348热线平台,推行远程视频调解,设立网上调解室,建立调解微信群,打造了“线上+线下、引导+参与”的调解模式,推动传统调解向媒体调解转变。深入组织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年内全市排查矛盾纠纷35322起,调处34289起,调处率达到97.1%。积极培育提炼典型经验,我市推行听证法化解矛盾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央综治办、省综治办肯定和推广。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彻底、节省社会成本的独特优势,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完善化解医患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行政复议纠错作用。制定《潍坊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该方案得到省里充分肯定并转发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能力明显提高。创新办案机制,摒弃书面审查模式,采取听证、调查、调解、约谈、专家议案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33件,同比增长14.3%,综合纠错率31.2%。全面推行阳光复议,建立申请人参与案件审理制度,保证申请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积极开展简单案件复议结果预评估工作,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存在问题的案件,采取案前调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奎文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速度快、标准高,有力促进了行政争议化解,在全市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切实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潍坊市行政应诉办法》,明确各部门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夯实行政应诉工作基础,规范全市行政应诉行为。创新建立“三告知”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52%,较2016年增长32.17%,位居全省第2位。潍城区、临朐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100%和98%。加强应诉能力建设,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应诉案例分析评估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行应诉知识培训,交流典型案例18篇。组织现场庭审观摩7次,涉及土地、治安、环保等领域,参与人次700余人次,发挥了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领作用,提升了应诉能力和技巧。
(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机制,县、镇两级每天安排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来访,做到时间全天候、责任全覆盖。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确保群众可以找到接访领导、包案单位、责任人员,确保群众意见能够顺畅上达,群众情绪能够及时理顺,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中立、懂法等的优势,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棘手问题的妥善解决,得到社会一致好评。注重做好来访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三年来,我市重复上访率下降了20.1%。
(五)发挥仲裁化解经济纠纷职能优势。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仲裁案件立案、送达由原来3-5天缩短至当天立案、当天送达。拓展纠纷服务领域,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推行案前调解,大力开展行业内调解工作,建立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其他非诉方式相衔接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解决纠纷合力。积极开展进协会、进企业等点对点交流互动送法活动,举办仲裁委员会房地产业培训研讨会,为70余家单位送去仲裁法律服务,深入到山东海化、雷沃重工等讲解仲裁法律,指导企业在合同中选择仲裁条款,维护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2起,标的额6.51亿元。
七、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市政府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促进了法治理念的深刻转变,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氛围日趋浓厚。
(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围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纲要》涉及的18个牵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该机制在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坊子区、安丘市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面落实市《纲要》部署,确保到2019年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年度有重点、落实有抓手的思路,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51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权重,根据中央和省、市《纲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国务院安排部署,对贯彻落实国家《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务虚功。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围绕提高全市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程度,根据《纲要》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相关制度,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具体要求。起草完成《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下步工作思路,按规定报送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
(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根据中央和省、市《纲要》有关要求,在前期对市级依法行政联系点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提出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法治思维等7个方面37项具体验收标准。坚持共同考核、社会参与的原则,召开示范创建考核会议,组织部分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83个申报单位进行评价赋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作用,形成《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对策研究》《论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编印《贯彻落实纲要 建设法治政府》等汇编3部,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在全省率先出台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上下沟通、左右互联”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网络体系。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出版发行《潍坊法治》出版物7期。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在浙江大学举办培训班,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智库成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了理论与实务培训,提高了法治素养。
(六)努力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注重从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录法制人才,并创新运用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智库成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三支力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整体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市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大都建立了专门法制机构,积极组织参加法治政府专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在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政策起草、初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认真落实省里关于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等法制机构职能的增加,全部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增加了职数和人员,奎文区成立政府法制服务局为政府部门,人员配置达到10人。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到位,“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不够科学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有待强化,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瞄准走在全省前列、提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突破年”为抓手,创新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为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重点在以下方面有新突破新气象、新作为新发展:一是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内外结合的综合信息化评价体系,提升示范创建层次,强化季度、半年、年度跟踪督导。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三是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完善决策事项计划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事项的程序性、严肃性。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制度化参与政府决策的途径和机制,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等主题,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重点规范性文件计划。理顺完善政府与人大立法衔接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宣贯工作,增强政策实施效果。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巩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六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进日常与专项、明查与暗访、网上督办与实地检查、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立体监督。七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化、案件办理精细化、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顺畅的立审分离办案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八是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专家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力促领导干部学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与新时代法制工作新任务相匹配。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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