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昨从市商务局获悉,扬州正在组织申报2018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其中,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受理申报,快来看看,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包”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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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方新建大中型商场
最高可获得20万元补助资金
“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8月30日前向我们申报。”市商务局相关人士介绍,该资金将对“市、区、社区”三级商业中心体系和“两主三副多区”的商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两主(市级商业主中心)分别为文昌精致商业中心(文昌阁商圈)和京杭高端商务中心(广陵新城核心区),三副(市级商业副中心)分别为四河八岸地区及周边区域(东部副中心)、明月湖及周边区域(西部副中心)和八里与运西沿古运河区域(南部副中心),多区为19个区级商业中心。
根据《扬州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布局,对位于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位于区级、社区商业中心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的新建大中型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商业项目进行支持。根据项目投资额分级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对一些投资额不大、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有助于打造“15分钟商业圈”的项目,我市也将进行奖励,如社区商业中心或中型超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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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包”惠及多行业
明年底前运营的项目可申报
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为奖励和补助(扶持)两种方式。
本批次申报的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括:现代服务业骨干企业、新增列统服务业企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物业服务业、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品牌标准化发展、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
申报项目为2019年12月底前可建成投入运营的在建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对未按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市级职能部门视情况责令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 通讯员 扬商宣 记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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