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由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商业广场举行。
现场,包括工商、质检、食药监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公益律师代表,大型商企代表,诚信业户代表,吉林省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家具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代表及部分公用企业代表参加此次活动。并在活动现场举行了“放心消费示范店”授牌仪式。
在现场,主会场设置了消费维权主题宣传展板,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指导,宣传消费小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设置了201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展板,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警示消费;设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真假商品识别台。
此次宣传活动,共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宣传册30020册,宣传单18336份,现场回答消费者咨询1119人次,现场处理消费投诉53件,当场解决19件,全市共设立分会场93个。
在“3·15”活动主会场现场,宽城区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也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司法行政部门与公益律师组成的庞大咨询团队,解答消费者消费纠纷方面的咨询。在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区,假汽车配件、假酒、假香奈儿、假lv包纷纷亮相,着实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现场观看和听取打假解答。
在现场,还有消费者提出,不少商家挂有“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店堂告示,是否合法。
对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很多经营者将这样的店堂告示贴于店内,这是一条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另外,包括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均违反《消法》规定。
钟萍表示,事实上,2017年的投诉量要比2016年上升了15%,但这并不意味着假冒伪劣商品增多或群众对消费满意度降低,而是表明市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更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赵宇 张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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