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始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8月3日,吉林市公安局发布了《吉林市公安局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也就标志着,即日起,吉林市也开始“限燃”了!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下列地点或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2、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地下空间)等市政公用设施;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他货(堆)场、仓库;4、重要军事设施;5、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6、平房密集区及居住密度高、停放车辆多的居民小区; 7、车站、码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娱乐服务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及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下列地点和部位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及电信、邮政、金融单位;2、公园及城市景观;3、安全、生态、环保要求高的区域;4、高层建筑、建筑工地、绿化地带、蔬菜大棚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在本市城市建成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零时至农历次年一月十五日二十四时,允许施放烟火类观赏品,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施放。
四、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吉林市烟火类观赏品施放管理办法》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违法行为人为单位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近期,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和处罚力度,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的限放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向属地派出所举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业务会召开
关于三明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力·爱丁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变更的批前公示
平湖首家危货运输企业“主动式行车辅助预警设备”安装到位
坪塘街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用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宜黄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吉林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始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G60沪昆高速潭邵段6月20日启动大修 附分流路线
幼时辍学,如今热心助学,她说: 不想看到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市维驾处持续加大对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监管工作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柳同志到英德市九龙镇枫木村检查指导扶贫工作
三季度中国经济数据今公布 这三大指标值得关注
泸县玄滩镇开展周末志愿服务1小时活动
总投资额586.1亿元的32个重大项目昨日集中签约
交警支队多措并举维护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关于松山湖毗邻镇公交328路调整的通告
新奇!长中大用中药配方制养生月饼
东外滩书香党建联盟成立
贵阳:到2020年旅游购物占旅游总收入三成以上
长春八十七中学20余师生到爱民社区和空巢老人联谊会
猪棚改造成了工作室,嘉兴这个大学毕业生引无数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