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22日在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元茂荣
各位代表:
    我受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台州赶超发展的关键之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在中共台州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2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本届人大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喜迎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贯穿去年市人大工作的一条主线。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学习贯彻实施方案,在全市人大系统掀起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要求和新部署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方向和要求。
    政治上提高站位。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讲大局放在首要位置,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工作上准确定位。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努力围绕“总体把握有高度、立法工作有精度、监督工作有力度、决定工作有深度、代表工作有热度、创新工作有亮度”的目标,拉高标杆,突出重点,积极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努力为建设“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献计出力。
    履职上力求到位。常委会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履职要求,着力提升人大履职成效,努力推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推动重大决策实施
    常委会围绕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全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放管服”改革调研督查,把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市长领办。通过常委会领导带队督查、组织代表“一对一”监督等多种形式,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政府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全力推动“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紧盯目标,加快污水处理、截污纳管、终端提标等工程建设。开展“剿灭劣ⅴ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加强督促整改,全市水环境状况不断改善。
    全力推动科技新长征。积极贯彻市委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时出台关于助推科技新长征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从法律法规的落实、科技资金预算监督等方面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域综合交通重点工程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开展视察督查,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已建成通车的市区内环快速路和在建的市域铁路、地下管廊工程进行集中视察,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科学组织实施,提升工程质量。
    全力推动专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委要求,常委会领导认真联系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重点项目建设、五水共治、小城镇综合整治等方面,有效发挥了协调和推动作用。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主导立法工作。
    坚持党领导立法。始终把地方立法放到全局工作中去谋划,从立法角度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主动向市委报告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重大事项。科学编制《台州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提请市委批转实施。
    坚持人大主导立法。把实现良法善治作为立法工作的基本方向,不断强化主导意识,提升主导能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坚持立法项目申报论证制度。紧抓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制定《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城墙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强化电梯管理各方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立法对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出台《台州市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动员代表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切实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地方立法市民库,促使基层的民意能够直接反映到立法工作中。完善地方立法专家库,探索建立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机制。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出台《台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93件。
    四、注重效果导向,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依法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
    助推加快赶超发展。审议市政府关于台州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在规划的法制化建设、总规修编、“多规合一”、综合交通规划、城市风貌特色等方面提出意见;助推招商引资和“浙商回归”工程,对“回归工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关注我市建设“制造之都”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市政府持续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助推旅游业发展,视察乡村休闲旅游工作,着力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
    督促改善生态环境。继续监督治水,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五年来治污水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可持续治水、制度化治水、生态化治水、项目化治水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推广监督治水app应用平台,发动各级代表全面参与;督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开展视察调研,关注灵江建闸引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着眼解决台州南部生态引水等重大问题,要求市政府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重要节点研究,系统性地考虑部署相关工作。我市人大持续监督治水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批示肯定:“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人大的持续监督非常重要,台州人大作了很好的实践探索。”继续监督治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巩固深化大气治理效果  建设优良宜居城市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监督工作,审议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化”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监督推进民生事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监督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省人大推进食品安全实时监督信息化试点。督促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人大意见;关注高中教育一体化工作,提出进一步理顺体制的监督意见。关注市区“四小车”综合整治。督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并进行跟踪监督。关注档案事业发展,开展档案馆建设专项督查,推动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全面开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视察浙江道教学院、宝华寺等宗教场所,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关注动物防疫检疫、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等工作,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浙江省气象灾害条例》贯彻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注司法改革,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法院和有关部门形成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在对象确定、案卷抽查、评优标准上下功夫,拓宽评议参与渠道,完善评议机制,增强评议效果。组织代表视察台州市区交警一体化工作,要求提高交通治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文明执法、加强警务保障。开展《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落实情况检查。出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交办督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推动民生实事票决。认真总结我市在路桥、仙居开展的试点经验,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制订实施办法。积极部署在本次市人代会上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开展。
    审议发展计划和预决算等报告。做好人代会审查决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前期工作,认真审议计划、预算草案,提出审查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对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市本级国有资本运行管理情况汇报,对发改委等四个部门2017年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编制进行重点审查。
    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其中43人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任职表态发言,32人在电视上发表就职演说。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共组织129人次在人代会上宣誓,33人次在常委会上宣誓。听取和审议部分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做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免工作,产生全省首个市级监察委员会,央视《新闻联播》和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对此作了专门报道。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 召开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足额选举省代表,代表结构和代表素质均有较大改善。
    六、激发代表活力,代表工作实现新进展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开展一系列代表主题活动。以“代表活动月”为载体,召开“一府两院”半年度报告会,开展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黄岩西部公交票价下降、长潭水库原水价格调整等问题的逐步解决。坚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代表,倾听代表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巩固代表活动阵地。注重代表联络站建设和运行,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代表全部编入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推动各县(市、区)加强示范站建设。重视网上联络站建设,推动网上联络站“扩面提质”,促进代表履职“线上线下”有机融合。进一步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平台利用率。
    提高代表履职水平。针对年初市、县、乡三级代表换届选举的情况,确定2017年为代表“培训年”。组织举办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培训班,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此外,出台《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开展市级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强化建议全程督办。推进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确定10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选取其中4件由承办单位在常委会会议上汇报办理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加大督办力度,促进办理进度和承诺事项的落实解决。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活动,对发改委、人力社保局、住建局等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实现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实打实评议”。经各方共同努力,450件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均已答复代表,办理落实的质量有较大提高。
    七、加强自身建设,整体效能得到新提升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有效行使职权的前提。换届以来,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廉洁机关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六个不准”, 出台党组《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在机关推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制度,常委会及机关风气持续改善。二是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举办全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市、区)人大主任、副主任培训班。在分工委(室)、分专题学习培训的同时,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优化常委会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对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工作需要重新修订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并严格推动组织实施。四是加强信息工作。出台《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信息工作打开了新局面,2017年市人大信息工作在全省排名大幅度提升,被评为全省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开展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进一步落实机关岗位责任制,以素质提升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在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发挥、推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化、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提高立法和审议质量、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做许多工作,我们将在今后认真加以研究改进。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五届二次党代会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两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履行法定职能,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常委会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依法履职,努力推进全市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是围绕经济发展提质量。新的一年,我们把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监督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关注经济运行质量,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报告。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行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市本级预决算情况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审查。关注科技新长征,听取相关工作和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二是围绕克难攻坚求突破。助力破解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金融风险防范等难题。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国家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督促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听取关于我市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继续做好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三位一体”改革等重点建议督办,增强村级“造血”功能。继续督促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监督水环境整治,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城镇以上污水厂准iv类达标排放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继续巩固深化大气整治。
    三是围绕城乡建设抓重点。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为导向,突出区域空间管治,监督城乡规划实施,开展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多规合一”、市区重大项目和重要区块规划的监督,开展全市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重视“三改一拆”后的土地规划和利用问题。着眼事关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市域综合交通建设,开展重大综合交通工程视察。关注沿海高速市区连接线、内环路辐射线建设等重大项目匹配性问题。跟踪监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视察意见和水环境整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对生态补水、中水利用工程的监督,推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督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加快市区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专题询问。
    四是围绕民主法治优环境。制定《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和《台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定》,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科学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司法改革相衔接,修订完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继续开展履职评议工作。调研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围绕民生实事补短板。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年中和年末分别听取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助推城市“公厕革命、垃圾革命、物业革命”加快实施。视察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跟踪督查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注农村文化礼堂现状和作用发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是围绕工作创新促落实。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引作用,重点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打破“信息孤岛”等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落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有关规定,全面推广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结合“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有针对性地总结、提升、优化特色工作,深化对温岭市参与式预算做法的总结提炼。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和“智慧人大” 等建设。关注我市荣誉市民申报、评选和授予工作。
    二、切实加强履职保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工作在人大工作中具有突出位置,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履职信念。组织代表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履行代表职责。二是以双向联系为基础,强化履职参与。进一步推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和市直人大代表联系联络站制度,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和跨区域的视察,不断拓展邀请代表参加履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三是以平台载体为抓手,丰富履职方式。探索建立对口专(工)委负责、代表为主体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监督小组,对票决项目的实施开展全程跟踪监督。继续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组织开展代表联络站星级评定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网上联络站全覆盖。发挥人大代表监督治水app作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督系统试点工作。四是以建议案办理为重点,提高履职实效。支持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探索建立督办小组,对重点建议办理进行持续监督,改进满意度测评方式。五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履职考核。全面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着手建设代表履职网上管理系统,探索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六是以能力提升为目的,抓好履职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在继续组织好常规性培训的同时,重点抓好对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和代表联络站站长的培训,不断优化代表的知识结构,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三、认真落实“两个机关”新要求,继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大提出了“两个机关”的新要求,我们将主动适应,积极作为,努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抓好十九大精神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促进清廉台州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与人大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地方立法等主题培训。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调研成果运用。科学安排监督议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推动人大信息化工作,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规范立法程序,强化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三是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实干导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提出新目标,新任务要有新作为。人大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全市人民对我们充满期待,台州发展需要我们倍加努力。我们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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