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局对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柳州市工商局对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
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29项:“柳州市工商局工作效率要提高,比如去工商局双生分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未一次性告知给办事人,跑来跑去大概去了5次才办下来。(办事部门:柳市市工商局;办事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机动车抵押登记)”
第230项:“工商局办三证合一些手续简化一些,比如法人原件身份证不用拿去。(办事部门:柳州市交警大队 地税局 国税局;办事地点:该单位办公楼;办理事项:柳州市高新区十二中碧波游泳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第231项:“柳州市雅如路144号,附近有人做木工三年,涂油漆,味道很大,打政府热线12345,都没能解决,希望能让他搬走。”
第259项:“建议柳州市区企业办证处服务热情点,办事效率高点。”
第266项:“柳州市政府,对辖区的企业进行调查访问,主管部门领导要了解企业所需所想,及发展情况,怎样发展做好企业,希望政府贷款政策上多扶持。”
第267项:“希望柳州市当地政府能够主动上门咨询企业的需求。”
二、调查情况
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局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对意见建议进行调查摸底,逐一分析,了解情况。
(一)第229项的意见建议的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双生分局办公室对分局登记大厅和工商所办证厅进行自查自纠,并查阅2017年档案确定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办照所需材料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同时,在分局登记股与工商所发放关于窗口服务态度问题的调查问卷。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双生分局2017年度未收到办照材料未一次性告知相关问题的投诉。双生分局各办证大厅内均设置了办照材料清单及材料范本栏,受理办照业务前工作人员会口头说明并指引群众查看相关材料清单。在调查问卷中,办证群众对双生分局窗口一次性告知情况满意度为100%。
(二)第231项意见建议的调查情况
针对群众反馈的该项意见建议,2018年6月28日,柳北区分局北站工商所工作人员对柳州市雅儒路144号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检查,群众投诉的家具加工店,名称为柳州市柳北区宁辉家具经营部,经营地址是柳州市雅儒路146号,并非是意见建议中所指的柳州市雅儒路144号。通过现场检查及对个体户经营情况的核实,经营地址为雅儒路144号的柳州市柳北区湘南建材经营部于2017年6月2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河沙的销售,至今未办理过营业执照变更业务。经营地址为雅儒路146号的柳州市柳北区宁辉家具经营部于2017年6月2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家具销售,在2018年6月7号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业务,经营范围中增加了木材加工服务项目,我工商所工作人员核对该个体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并未发现该个体户任何经营异常及非法经营现象。
(三)第230、259项意见建议的调查情况
2018年6月5日,市工商局企个科工作人员通过对鱼峰、柳南、柳北、城中4个分局进行电话调查,向各分局了解了实行多证合一后的手续是否统一、简化,以及是否按规定实行“住改商”等住所管理办法等情况。
据了解,市工商局已全面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先后下发了《 关于印发<柳州市工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州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的十条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企业登记注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要求,即“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推行“咨询帮办”制度、“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严格执行“33321”制度,即企业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分支机构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备案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从而使得办理时间不断提速,办照手续也不断精简,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分局也积极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改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有效解决了企业办照难、落地难的问题。
(四)第266、267项意见建议的调查情况
2018年6月5日,市工商局企个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调查,向各分局了解主动上门咨询企业的需求、按规定减免费用、落实帮助企业融资举措等情况。
调查了解到,各分局均能积极落实《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服务企业联百帮千扶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并在严格取消所有费用收取的同时,市工商局多渠道、多举措,帮助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一是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二是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三是推动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同时,还通过柳州市工商局的门户网站和小微企业名录管理系统对工商局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为我市非公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全面掀起全民创业新高潮。
三、整改目标
(一)第229项的整改目标
分局各办证大厅内设置办照材料清单及材料范本栏,受理办照业务前工作人员均以口头说明并指引群众查看相关材料清单。深入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按办证时限要求完成证件办理。严格执行“一次清、一口清”避免申请人因为办一件事多次往返。
(二)第231项的整改目标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在相应工作时限内能及时处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摸清辖区内家具类企业的经营情况,加大对该类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三)第230、259项的整改目标
深入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按办证时限要求完成证件办理;严格执行“一次清、一口清”避免申请人因为办一件事多次往返;加强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各办证窗口和工商所公开办事流程、工作职责,提供规范的办照文本材料;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有关“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导,引导服务对象更好地理解改革,更多地参与和分享改革成果。
(四)第266、267项的整改目标
不定期走访市场及企业,了解需求,确保政策、服务到位。通过在媒体、宣传栏、微信等进行政策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将群众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及时广泛发布,提高公众知晓度。
四、整改主体
(一)第229项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双生分局
责任人:张卫军
联系方式:2826652
(二)第231项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柳北区分局
责任人:熊志明
联系方式:2530519
(三)第230、259项意见建议:
责任科室:企个科
责任人:蒋照华
联系方式:2636960
(四)第266、267项意见建议:
责任科室:企个科
责任人:蒋照华
联系方式:2636960
五、整改措施
(一)第229项意见建议:
1、2018年7月2日至9月30日,为窗口人员学习教育阶段。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加强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登记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进一步统一办理流程、材料规范,加强受理、审核、发照等业务环节的紧密衔接。办理企业业务、递交材料复杂的,工作人员将以现场手写批注的形式指导企业修改材料。窗口服务要做到受理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做到业务种类相同、办理程序相同、办理标准相同、解释口径相同。
2、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整改提高阶段。双生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任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度。
(二)第231项意见建议:
1、2018年7月2日至9月30日,为业务能力提升阶段,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一是提升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市场执法监督能力,及时发现涉及违法经营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用法正确并在相应的时限内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全面提升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的能力,在相应的时限内及时处理好各类消费投诉举报。
2、2018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为整改巩固阶段,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家具类企业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家具类企业的基本情况,加大对涉及家具类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群众满意度。
(三)第230项意见建议:
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办事“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办理企业名称登记、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登记等4类业务“一次不用跑”。通过合并审批环节、优化技术流程,使原先需要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实现“数据网上行”、“业务网上办”,由“面对面”服务到“键对键”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优化办事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创新服务方式、缩短办事时限,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事事项,分类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四)第259项意见建议:
紧扣工商部门职能,广泛开展服务企业系列行动,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推行窗口服务“345”民心工程、“三清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要求,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材料发放一手清、受理审核一次清”;推行“四办服务”,做到“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齐指导办、重大项目跟踪办、紧急项目加班办”; 推行“五心服务”,规范窗口人员言行举止,做到“静心、热心、细心、耐心、专心”地规范服务。
(五)第266、267项意见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在各注册登记窗口放置企业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利用电子触摸屏等宣传最新注册登记政策,公布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让群众能及时了解新政策。积极依托地方各大新闻媒体,多角度、多频次地宣传国家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提高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六、整改回应机制
本方案及《市工商局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附件)将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如对该项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均可向我局有关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0772-2628597
电子邮箱:lzsgsjrsk@163.com
七、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整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整改工作列为本部门年度重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认真负责,整改落实。各整改责任部门要针对整改问题,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效推进,防止整改流于形式,确保整改工作在既定时间内如期完成。各整改责任部门要于10月中旬对整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撰写自评报告,于2018年10月16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整改责任单位要注意收集整改工作相关的方案、通知、会议记录、图片等文件资料,便于检查核验。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群众满意导向,实行开门整改,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合理诉求。市局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市工商局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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