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福建省环保厅公布了《福建省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拟推荐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公示全文如下:
福建省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对拟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
二、公示期间,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申报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评选工作相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1-88367160(自然生态保护处,兼传真)
0591-88367039(驻厅纪检组)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zrc@fjepb.gov.cn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9日
2017年9月18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福建省永泰县,海沧区,泰宁县,德化县,长汀县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我市“阳光安置”军转干部实现军转干部、接收单位、部队“三满意”
入汛以来最大流量正在安全平稳通过我市
首封高考录取通知书送达
省军区沈阳第三干休所为老楼加装电梯
160吨“大家伙”摩拳擦掌今冬将温暖城市“西南角”
正在公示!三明这个县有望再获“国家级”称号
文成县委书记王彩莲在浙报发表署名文章
蔬菜价格因天气转暖开始季节性下降
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强调: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东营颁出首张养犬登记证 狗狗免费上“户口”
《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阜阳市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心系公安情系民警 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区房企不得拒绝使用人才购房券 违者将在年度信用考评时被扣分,拒不整改将被限制网签资格
长沙三部门联合发布限价房销售监制流程
西湖果农栽培特种果树脱贫奔小康
城步县国税局全力推进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
关于鸡西大唐热电厂供热机组已完成抢修工作的公告
地上线路“挪”地下,市民出行更方便 任城路—王母阁路综合管廊建设完成87%,12月份计划通车
灌南:2018年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使用金额已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