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第57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处理情况的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57号通告中,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文苑路购物广场2017年10月12日经营的鲜乌鸡(顺)经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情况
2017年11月2号我局收到抽样单为gc17610035509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通知书后,立即批转至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送达该企业,该企业表示不复检。经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该产品生产者为三原顺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24日,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咸阳市三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函告知抽检不合格鲜乌鸡信息(长食药监函)[2018]9号。
二、产品控制情况
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2日的鲜乌鸡,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12日鲜乌鸡合格的自检报告。该企业在2017年10月11日共购进鲜乌鸡9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启动了召回程序,在店面张贴了召回通知,因产品全部零售出去,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该企业认真进行原因排查,分析产生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该企业认为不合格原因产生于生产环节,且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鲜乌鸡并进行召回。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黄山城投集团第二期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举行开班典礼
双清区火车中心校:经典孕育文明 书香浸润校园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提升“涉企证照工商通办”改革
海南本科提前批 今日填报志愿
推动对台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第57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处理情况的公告
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综述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五抓五强两个着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缓解交通阻塞 二桥西路口 “禁止直行”标志增新限制
涵江区工业企业上马20多个技改项目
达成234亿意向性协议
2017年度医疗费报销受理时间截止2018年1月10日
陆河一男子扫墓引发山火被拘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召开
疫苗安全管理,大连有了最新规定
百年古宅 承载沧桑往事
市第一医院有个发明家 一台机器一年就可节省10万元
襄城县:加强工业企业排污监管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桃源县陬市镇政府来到陬市镇中学拍摄安全纪录片
“三八”妇女节巾帼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