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

按照《陕西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的精神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特制定商洛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制定我市具体政策措施;严格落实中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市级涉企“零收费”的目标;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项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
3.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中省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保障金、抵押金和担保金等一律不得收取。取消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及部门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4.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市银监局)严格执行政府出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的收费标准;(市金融办)严格执行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市财政局)
(二)降低人工成本
5.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各级政府要在引才投入、科研经费、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出台明确奖补资金标准的政策,给予支持。(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扩大人才引进政策适用范围。商洛高新区要制定完善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各县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商洛高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
7.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国有企业人才培养,防止人才流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8.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扩大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并引入售电公司、电采暖用户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发改委)
9.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支持清洁取暖各项政策措施,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市物价局)
10.推广便捷使用天然气。积极鼓励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市城管局)
(四)降低物流成本
11.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物流业规划布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布局和完善全市物流枢纽,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禁止随意变更;加快物流信息平台搭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12.积极推进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工作。2018年要全面实现全省一二级收费公路通行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便于运输企业实现税款抵扣。(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市职转办会同相关部门)
1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红顶中介”和各类潜规则,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依法公开;对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层级关系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5.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地各部门均不得违规新增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6.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备案制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于核准制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办理,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模式。以“智慧审批”、“不见面审批”为方向,建立健全从项目签约到投产运营的全流程审批管理机制,为实现管理服务“一条龙”、企业“最多跑一趟”提供机制保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17.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商洛高新区为重点,强力推进产业园区“七通一平”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加强集中供电、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及污染物集中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降低入园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市级有关专项资金连续五年安排不少于30%的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局、市中小企业局、商洛高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对于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要按照“谁拖欠、谁偿还”和“谁收取、谁返还”的原则,制定实施还款计划,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还款期限。支持地方利用存量资金或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清欠。(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做好“三供一业”接收工作,加强对接收单位的管理,纠正不合理做法,积极协调解决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
20.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僵尸企业拖欠税款、社保基金缴纳、土地过户和债务资产处置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推进僵尸企业妥善处置,对于僵尸企业的母体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21.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管。(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组织保障
(一)细化责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降本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通报交流、投诉举报问题查处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将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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