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近日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等。
罗源: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站长黄美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站长黄美辉
●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站长黄美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次违规签批同意在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财务账上报销本应由其个人及电站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餐费共计5891元。2018年7月17日,黄美辉将5891元违纪款退回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
●处理:2018年8月17日,罗源县纪委给予黄美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源县西兰乡寿桥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单位:罗源县西兰乡寿桥村
●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西兰乡寿桥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根、村委会原主任张贻婷等人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情况下,违规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向寿桥村两委发放2015、2016年度村干通讯补贴,共计3600元。2016年3月,西兰乡寿桥村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情况下,仅通过村两委会议审议决定,将村集体资金980元用于追加发放寿桥村2015年度村干年终奖补。
●处理:2018年9月4日,西兰乡纪委分别给予西兰乡寿桥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根、村委会原主任张贻婷等人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院长郑启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院长郑启红
●问题:经查,郑启红在任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2016年间6次接待外地同学等的私人用餐费用计人民币2322元,经其签批后在大田县前坪乡卫生院财务账上报支。
●处理:2018年5月,大田县前坪乡纪委给予郑启红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县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工作人员黄裕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大田县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工作人员黄裕宝
●问题:经查,黄裕宝在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2016年间4次接待同学、朋友等的私人用餐费用计人民币1686元,违规在奇韬镇民爆物品管理站财务账上报支。
●处理:2018年6月,大田县奇韬镇纪委给予黄裕宝党内警告处分。
华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丰山镇副镇长(原县市容管理处干部)陈旅强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
●人物:丰山镇副镇长(原县市容管理处干部)陈旅强
●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陈旅强在县市容管理处华丰城监中队工作期间,在已领取县市容管理处通讯、误餐补贴的情况下,在华丰镇政府重复领取通讯、误餐补贴,金额合计11820元。
●处理:2018年9月,华安县纪委给予陈旅强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
高安镇驾驶员李志鸿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高安镇驾驶员李志鸿
●问题: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间,李志鸿利用职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4次,计2594元;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间,李志鸿先后3次将私家车维修费5400元放在单位报销。
●处理:2018年7月,华安县纪委给予李志鸿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款。
福州:通报5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案例
福清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青多次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人物:福清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永青
●问题:陈永青在担任永泰县政协副主席、福清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林某送的礼品。其中,2015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春节收受2瓶高档酒、5条高档烟;2016年端午节收受2瓶高档酒等礼品;2016年中秋节收受虫草、燕窝等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此外,陈永青还存在违规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
●处理:陈永青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全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人物: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全
●问题:2017年的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中秋节前,陈全分三次收受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辛某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
●处理:陈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张淼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人物: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张淼
●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前,为感谢张淼出警调解某房地产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纠纷问题,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程某某送给张淼3张超市购物卡,价值0.3万元。
●处理: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张淼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总务处副主任林武顶风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
●人物: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总务处副主任林武
●问题:在该校教学综合楼和图书办公楼建设期间,陈祖强、杨永、林武利用负责、分管项目进度款拨付、项目现场监管等职便,于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分别收受施工方邢某某送的礼品、购物卡。其中,陈祖强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杨永收受4瓶高档酒及7张超市购物卡;林武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
●处理:连江县纪委给予杨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祖强、林武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连续四年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人物:罗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少芬
●问题:2012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中秋节,陈少芬均违规收受其管辖的矿山企业主李某、李某某所送的高档香烟共计28条,价值1.86万元。
●处理:罗源县纪委给予陈少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闽清: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杨克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人物: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杨克盛等人
●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春节上班补贴、征兵体检补贴等各项津补贴共计20876元,违纪款项均已清退。时任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会计林培忠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院长杨克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8月1日,闽清县纪委给予杨克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培忠党内警告处分。
厦门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汝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
●人物: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汝勋
●问题:2015年12月14日至19日,林汝勋带队市文联考察团赴广西南宁、百色等地学习考察期间,绕道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等地旅游,并将绕道旅游产生的租车费用等在市文联报销,共计5420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市文联违规租用超标车辆作为林汝勋的公务用车,并将产生的部分租车费用26500元在林汝勋分管的单位报销;林汝勋明知市文联的租车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且租用车型超过标准,仍继续使用该车辆。
●处理:2018年9月,林汝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里区江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人民武装部部长汪益华购买葡萄酒用于工会聚餐问题。
●人物:湖里区江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人民武装部部长汪益华
●问题:2016年3月,汪益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7200元购买20箱葡萄酒;当年的“三八”和“五一”节期间,汪益华将其中的7箱葡萄酒用于街道工会职工聚餐。
●处理:2018年6月,汪益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第二看守所二中队主任科员李文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人物:市第二看守所二中队主任科员李文艺
●问题:2014年春节、中秋节及2015年春节期间,李文艺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0.5万元。
●处理:2018年7月,李文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苏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人物: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苏生
●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中秋节前,林苏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及现金,共计1万元。
●处理:2018年7月,林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尤溪: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尤溪县和兴肉联厂厂长陈大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人物:尤溪县和兴肉联厂厂长陈大星
●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陈大星通过“福利费”“开门红”等方式多次向员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33万元。陈大星还存在违规审批同意职工报销交通违章罚款问题。
●处理:2018年6月26日,尤溪县商务局给予陈大星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尤溪县住建局公共事业股副股长黄功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人物:尤溪县住建局公共事业股副股长黄功炎
●问题:2013年至2018年,黄功炎在抽调尤溪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广场组工作期间,先后5次收受火车站匝道桥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的礼品,价值共计6490元。
●处理:2018年7月10日,尤溪县住建局给予黄功炎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没收。
长泰: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长泰县人防办主任蔡长河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
●人物:长泰县人防办主任蔡长河
●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间,经县人防办主任蔡长河同意,县人防办未按照实际战备值班和检查防空洞情况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而是按在编人员每月500元、临时人员每月250元等标准,违规发放补贴共计80010元,其中蔡长河违规领取补贴15720元。
●处理:2018年6月,蔡长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沙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副场长王启其借机绕道旅游问题。
●人物: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副场长王启其
●问题:2013年9月、10月,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应邀,组织林场中层以上人员19人和相关单位人员4人共23人分两批分别到新疆、广西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两批考察学习人员均借机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5382元。其中,王启其于2013年10月8日至17日,带队(共13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树木园考察学习期间,先后绕道到广西及海南等地景点旅游,共报销违规旅游费用63162元,个人均摊消费5742元。2017年7月,市委专项巡察二组巡察发现后,官庄国有林场清退了违纪款95382元。
●处理:2018年6月,王启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邵希光超标准接待问题。
●人物: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邵希光
●问题:邵希光担任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在2014年6月和8月主持的两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支出7642元,且违规上酒,其中一次上高档酒。事后,经办人员按照邵希光的授意将上述两次费用分解成11笔公务接待费用报账。2018年1月22日,市委巡察十组巡察发现后,邵希光主动退赔了接待费共计9162元。
●处理:2018年6月,邵希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通报6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
福州市城管委等单位六名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人物:沙福州市城管委等单位六名党员干部
●问题:2016年7月,时任市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葛宏鹏,市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处负责人王联合,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游嵘,市城市地铁公司工程部副部长张华,市城市地铁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捷赴长沙工作考察,并由陈捷联系某工程项目经理王某某前往长沙全程接待。王某某同时邀请时任市城市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主管张铭浩一同前往长沙。期间,葛宏鹏、王联合、游嵘、张华、陈捷、张铭浩等六人违规接受王某某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处理:此外,葛宏鹏还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福州市纪委监委给予葛宏鹏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陈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联合、游嵘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上述4人违纪款。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张铭浩行政记大过处分,追缴旷工工资并调离岗位,同时给予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15%的经济处罚;给予张华行政警告处分,同时给予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10%的经济处罚。
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呼吸科内一区行政主任王新航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人物: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呼吸科内一区行政主任王新航
●问题:2018年3月28日,王新航参加某制药公司举办的业务交流会,会后违规接受该制药公司安排的宴请。
●处理:经福州市直机关纪工委批准,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第一党支部给予王新航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两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人物:福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两名干部
●问题:2017年4月17日、5月29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干部江伟、朱向民先后两次接受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备案经办人员林某某安排的宴请。
●处理:经市发改委机关党委批准,分别给予朱向民、江伟党内警告处分。
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党员干部违规接受“一桌餐”宴请问题。
●人物: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党员干部
●问题:2017年7至9月,某房地产在建项目因施工噪音污染问题,被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为了方便违规施工,2017年10月26日,该项目负责人程某某在鼓楼区某工作室(无工商营业登记)宴请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赖朝星、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队长李泽峰、执法大队直属六中队队长李迎、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三队队长林凤泉等人。
●处理:此外,赖朝星还存在违规收受礼金和购物卡、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仓山区纪委给予赖朝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仓山区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科员。仓山区纪委给予李泽峰、李迎党内警告处分。福州市公安局党委给予林凤泉党内警告处分。
闽侯县路桥公司副经理刘礼钦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人物:闽侯县路桥公司副经理刘礼钦
●问题:刘礼钦在抽调荆溪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于2018年3月5日晚,在某酒楼违规接受工程项目承建商王某某的宴请。
●处理:闽侯县监委给予刘礼钦行政记过处分。
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站长黄美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人物:罗源县百丈二级电站站长黄美辉
●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黄美辉利用职便先后7次违规签批同意在该电站财务账报销应由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个人负担的餐费,共计5891元。
●处理:罗源县纪委给予黄美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报销的费用。
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云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规发放高温补贴、春节慰问金问题。
●单位:云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间,该大队以高温补贴、春节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79200元。
●处理:2018年6月,该大队长施进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平和县经信局下属国有企业铜矿管理小组组长李东升等人违规发放加班费、过节费问题。
●人物:平和县经信局下属国有企业铜矿管理小组组长李东升等人
●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间,李东升将离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抚恤金结余款及矿区建筑物租金17万余元,以节日加班费、过节费等名义,发放给管理小组人员,其中李东升领取79494元,小组成员兼会计黄先进领取75584元。
●处理:2018年6月,李东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先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漳州市民宗局主任科员李建政私车公养问题。
●人物:漳州市民宗局主任科员李建政
●问题:2012年11月至2017年10月间,李建政利用担任市民宗局出纳的职务便利,私自以单位名义办理一张加油卡,为其本人及亲属私家车加油,共计13935元。
●处理:2018年7月,李建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
福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建海洋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梁红星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人物:福建海洋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梁红星
●问题:2016年12月,福建海洋研究所(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核定并发放2016年度项目绩效工资总额433.06万元,超出省科技厅核定标准131.74万元。梁红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8年6月,梁红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发绩效工资131.74万元全数退缴。
梅列区教育局计财审计股原副股长陈辉泉违规收受礼金、操办满月酒等问题。
●人物:梅列区教育局计财审计股原副股长陈辉泉
●问题:2017年6月,该区教育系统工程项目承建人叶某某等6人以祝贺陈辉泉孩子出生的名义,先后赠送给陈辉泉礼金共计1.05万元;7月,陈辉泉在操办孩子满月酒时宴请了赠送礼金的相关人员。陈辉泉还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处理:2018年5月,陈辉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台江: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原“两委”成员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
●人物: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原“两委”成员
●问题: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3月、4月,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合社原“两委”班子成员施爱萍、林桐新、林忠、林云萍、林雅等人,未经全体社员集体研究同意,私自前往江西婺源、南靖土楼、东山岛等地旅游,两次旅游产生费用共计35986元,都在红旗经合社财务账报销。
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红旗经合社换届选举前,红旗经合社委托福州市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经合社“两委”班子进行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红旗经合社原党支部书记施爱萍、管委会原主任林桐新等人请相关会计师在福州市海悦美食广场就餐,并购买点心和水果,所花费的2073.1元在红旗经合社财务报销。此外,施爱萍、林桐新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其他问题。
●处理:经台江区纪委研究,分别给予施爱萍、林桐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林忠、林云萍、林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经济合作社“两委”成员违规决策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人物: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济合作社原“两委”成员
●问题: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3月、4月,台江区义洲街道红旗经合社原“两委”班子成员施爱萍、林桐新、林忠、林云萍、林雅等人,未经全体社员集体研究同意,私自前往江西婺源、南靖土楼、东山岛等地旅游,两次旅游产生费用共计35986元,都在红旗经合社财务账报销。
公款吃喝问题:
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8月至9月期间,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管委会主任翁炳雄和管委会副主任江国民、管委会委员林嫩妹等人私自商议,由红星经合社分3次在五一路“好又多”超市购买购物卡,用于2013年中秋节慰问红星经合社老干部、乡镇街道干部、生产队长、党风廉政监督员、“两委”班子成员、红星经合社工作人员及宏洋大厦工作人员等,费用分别在红星经合社、宏洋公司(红星经合社下属企业)账上列支。同时翁炳雄、林嫩妹、江国民及管委会委员翁民建、林财金等人分别领取面值800元的购物卡。
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2月25日,红星经合社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年终分配问题,在未经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的情况下,翁炳雄、林嫩妹、江国民、翁民建、林财金等人私自商议,以“红星商务大楼建设工作补贴”“连港花园前期建设工作补贴”等名义,给经合社“两委”成员5人发放补贴,每人6600元,共计发放3.3万元。审查期间,以上人员已将违纪金额退还红星经合社账户。
●处理:经台江区纪委研究,分别给予翁炳雄、江国民、林嫩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翁民建、林财金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通报2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南靖县东坂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东松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
●人物:南靖县东坂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东松
●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间,杨东松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某企业项目在东坂村征地测算、补偿款管理发放的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2.001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
●处理:2018年3月,杨东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华安县马坑乡文华村党支部委员李金华骗取种植补助款问题。
●人物:华安县马坑乡文华村党支部委员李金华
●问题:2013年,时任文华村村委会委员李金华利用职便,将他人在文华村种植的118.8亩花卉苗木,以其个人名义申报花卉苗木种植补助款3.564万元。2014年底至2015年8月,李金华将上述款项中的0.7万元陆续支付给种植户陈某坤等人,余款2.864万元用于建设自家新房。
●处理:2018年3月,李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
关爱母亲 快乐同行
县域经济发展保持量质齐升
衡水中医医院“厕所革命”开设全市首个“家庭卫生间”
松滋市委书记李恒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九江市中医医院召开放射人员防护培训工作部署会
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市建委督查组督导鼓台中心区35处水系围挡施工情况
首都师大、江西医专暑期开展医教扶贫
邯山区迅速贯彻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医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龙泉驿区]全区744台黄标车全部完成注销淘汰
准备好短袖!本周杭州一秒入夏 直逼30℃!还有一个好消息…
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召开
匠心神韵 意趣琳琅
“我去横店拍电影”辣妈潮宝大赛初赛精彩不断
市照明处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向环境污染宣战 让蓝天碧水常驻
崇明市场监管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上渡街道铁牛村组织50余名党员赴油溪桥村学习交流党建工作
汪莹纯调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