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 维护稳定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晋城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迎宾街289号,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356-3010136。
晋城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4日
特战队员战术训练
扫黑除恶进行时,晋城警方这样“扫”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晋城公安以雷霆行动,以凌厉攻势,迅即采取有力措施,出重拳下重手,全力打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严抓实扫黑除恶“一把手”工程
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摸清摸透黑恶势力犯罪底数
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对近年来被打击处理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过筛摸底,逐一建档;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场所和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扫清除净各类黑恶违法犯罪
把依法严惩方针贯彻落实到侦查办案的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黑老大”和骨干成员,坚决摧毁其组织架构,打掉其嚣张气焰。对涉黑涉恶案件,采取专案专办、挂牌督办等多种办法,综合运用异地用警等多种措施,快侦快破。对危害严重的恶势力团伙,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抓紧侦查、坚决打掉,决不使其坐大成势。
挖深挖尽保护伞和经济基础
毫不动摇地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加大打击严惩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排除工作干扰,主动邀请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全面调查涉黑资产的来源和去向,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及时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
扫黑除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密切各警种、各部门协作配合,发现、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和人员,并按照管辖分工,及时打击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明察暗访,也要严肃查处公安机关内部的涉黑涉恶人员,更要理直气壮地维护扫黑除恶民警的合法权益。
闻警即动
十二类黑恶势力
全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下列十二类黑恶势力:
1、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火(汽)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迅猛出击
扫黑除恶联络方式
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10136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30110 3048050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泽州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011110 3011158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泽州县公安局“扫黑办”
高平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5682082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高平市公安局“扫黑办”
阳城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4233110 423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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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6206110 620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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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702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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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石店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36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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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2137329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开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文/田凡 图/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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