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纪委、区监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1月底,我区将对全区处级单位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各街道、地区(乡)、部委办局、企事业处级单位。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党委(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检查党委(党组)班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贯彻一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维护党的纪律、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廉洁自律情况;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严格廉洁自律情况。检查考核将分为民意调查、自查自评、现场检查、日常评估、反馈总结五部分。
我区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充分认识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保证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完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扎实做好自查自评,认真做好总结汇报、资料整理等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区纪委还将把全程记实工作与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对接,并联合区委办公室、各系统纪工委对各处级单位全程记实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作出量化评价,将日常评估与现场检查成绩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