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南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依据事实和法律,结合情理,成功调解了一起母子间因房屋拆迁补偿引发的家庭纠纷。
相南街道西城南村居民朱某某和丁某某系母子关系,朱某某的丈夫已过世多年,一个人独自生活。朱某某生育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丁某某系其小儿子。2000年前后,朱某某从集体组织分得两间地皮和其小儿子丁某某相邻,丁某某分得三间地皮,两家居住十多年,相处尚好。
2018年5月份,西城棚改两家房屋拆迁,丁某某和朱某某说好了,一起签订了三间房屋的征收补偿协议协议,该协议约定回迁两套住房;丁某某一人另行签订一份货币补偿的协议。协议签订不久,朱某某感觉心里不踏实,觉得自己被儿子欺骗了,自已两间房按棚改政策能回迁一套住房,还剩余20多万元钱,于是向社区、街道反映要求自己重新签订协议。西城社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朱某某要重新签订协议也需要丁某某同意共同申请重签,这方式也行不通。7月15日,朱某某在其大儿媳的陪同下来到相南司法所申请给予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了她们的事由,给其分析了争议解决的几种方案,让她们回去后商定好再做出选择。第二天,朱某某在女儿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司法所,提出了自己明确申请事项,不再要求重新签订协议,要求确定两套房子中哪套房子归自己居住,再要求其儿子丁某某给其8万元。由于丁某某在外开车经常不在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了丁某某的妻子,丁某某的妻子表示同意给朱某某一套房子住,但只愿意给朱某某2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丁某某本人,对其就争议事实和将来可能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详细分析,其表示回家后和妻子商量后再说。
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让朱某某降低数额,让丁某某增加给付金额,7月27日下午,双方最终达成了给付5万元的结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即相南街道的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的结果当即起草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让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并加盖了相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丁某某当场将5万元现金交给了朱某某,朱某某也随即将2000元给了丁某某的妻子,朱某某一家人又回到了有说有笑的和谐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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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南司法所成功调解母子间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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