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到蔬果摊买水果,摊主称钱有缺角,陈女士就拿出两张百元大钞,不料却被摊主调包成了假币,陈女士随即报警。
今天(11日)上午,摊主李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在门头沟法院受审。
案件
女子曾因用假币被行政拘留3次
上午10点,李某被带上法庭,年近50岁的她,曾因持有、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三次。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11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在门头沟区960车站附近售卖蔬果,以韩某付款使用的钱缺角为由,诱骗其继续拿出两张面额100元的纸币付款,趁韩某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假币与韩某的真币调换,骗取韩某人民币200元。
2018年1月24日,李某故技重施,骗取袁某人民币400元。3月30日8时许,李某伙同他人在本市门头沟区国土局路边售卖蔬果,又以上述手段骗取陈女士人民币200元,被陈女士识破后报警。
民警赶到后将李某抓获,并起获其随身携带的纸币23张,面额共计2050元。在其居住地的厕所内起获人民币1060张,面额共计105500元。经鉴定,这些纸币均为伪造人民币。
庭审
卖蔬果偷偷掉包获刑5年罚10万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持有、使用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李某没有异议。
庭上,李某称,假币是从他处买的,一张百元假钞只需十块钱。因家里穷,就想以假钱换真钱的方式来挣点钱。
关于具体的换钱方式,李某称,顾客付钱后,她就偷偷把钱撕个角,然后以钱币缺角为借口,让顾客不停换钱,直到顾客拿出百元大钞,她就拿出提前备好的假币进行调包。
整个庭审过程,李某一直低着头,在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声音很低。审判长不断提醒她声音大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上述判决,李某没有当庭表达意见。
宣判后,李某被带下法庭。“妈!”坐在旁听席上的李某的女儿控制不住地站起来。李某却没有回头,径直走了出去。文/记者 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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