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5月21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在对辽宁省开展巡视的同时,将沈阳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18年7月13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向沈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党的十九大后,中央第一轮巡视就将辽宁列为巡视对象,并对沈阳进行专题巡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辽宁、对沈阳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更是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巨大支持和有力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传达的是中央声音、体现的是中央权威、代表的是中央要求。我们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上升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升到对党忠诚的高度来对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办、中央巡视组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及省委要求,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7月13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沈阳市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杨晓超同志讲话要求以及省委相关部署,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7月21日,召开全市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严肃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沈阳落地落实,确保巡视发现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通过深入学习、集中动员、层层发动,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有力抓手,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大动力,作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坚持从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意识上去认识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常委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易炼红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市政协主席韩东太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相关市领导担任成员的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委要求实行“日报告”“周汇总”“周调度”等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调度会等30余次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特别是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各牵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督促工作落实。易炼红同志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调度整改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表率;易炼红同志赴任江西工作后,姜有为同志在抓好政府系统整改工作、带头承担重点整改任务的同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身体力行推动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的“硬骨头”任务,及时调度情况,亲自研究解决;潘利国同志、韩东太同志和其他各位常委主动领责任、担任务、牵头抓,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集中精力、以身作则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市委常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位市领导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在市几大班子和市级领导同志带动下,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扛起主体责任,亲力亲为推动整改,紧锣密鼓部署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迅速采取有力举措,昼夜兼程抓好落实,上下联动、共同攻坚,凝聚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市委在深刻查摆和深入研究基础上,根据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巡视期间和巡视结束后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信件,以及2014年中央巡视、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制定形成了《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力推进39项整改任务。按照省委的要求部署,同步抓好全省确定立行立改任务中涉及沈阳的10项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选人用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圈子文化”问题、“办事难”问题、“特权车”问题、违反机构编制问题、开发区(园区)建设问题、社会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组织清理规范等10项专项整治。同时,统筹推进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人要处理、事要解决、长效机制要建立”要求,提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信件办理率达到100%的整改目标,明确了负责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集中攻坚、立即解决,确保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节点、压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用力、跟踪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特别是坚持重点突破、集中攻坚,针对梳理出来的6个方面12个“硬骨头”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逐项明确时限要求、逐项跟踪督促推进,以务期必成的决心、舍我其谁的干劲、超常有力的举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紧抓快干,有力推动了相关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等牵头单位,积极对接任务,并将承担的整改事项再细化、再梳理、再分解,进一步明确分工、明确时限,强化组织穿透、形成工作闭环,把责任层层压实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了一竿子插到底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巡视整改无盲区、全覆盖。
四是真督细核严考,务求取得实效。坚持把督导检查、成果验收、考核评价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强跟踪问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着力在“真督”上下功夫,建立了跟踪督查制度,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在对20家牵头部门开展跟进督查,对10个责任单位进行定点督查的基础上,注重及时掌握区县(市)层面的工作进展、责任落实、整改成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自上而下协调推进、取得实效。着力在“细核”上下功夫,对各项整改任务逐一建立完善档案,逐一严格评价验收,实行一事一档管理,切实把好整改成果的质量关和成效关。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评价组和验收组,针对不同任务分门别类确定销号验收标准,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6个复核查验工作组,采取集中查验资料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严格细致的复核查验工作,达到销号标准的及时报请省委整改办销号,对不符合销号要求的坚决退回返工补课。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由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任务逐项签字画押、认账交卷,确保每一项整改成果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着力在“严考”上下功夫,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承担的整改任务量和复核查验结果,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排出位次。同时,建立整改通报和追责问责工作机制,明确提出对在整改中认识不高、措施不力、成果不实的严厉追责问责,确保巡视整改全程受控、措施穿透。
五是强化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市委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整实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既点对点、一对一地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寻病根,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着眼于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落实一批、对接细化一批、配套完善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统筹做好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坚决从根子上“破顽疾”、在要害处“堵漏洞”,有效巩固和深化整改落实成果,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长久制度机制保证。在集中整改阶段,全市在干部管理、选人用人、执纪问责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了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织密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切实提高了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
六是注重统筹兼顾,以整改促振兴。坚持搞好统筹、协调推进,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各项要求部署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代推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一二三四五”大思路结合起来(“一”是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二”是全面完成优化政治生态和实现振兴发展“两大任务”;“三”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四”是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即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五”是深入实施“五高”措施,即构建高层次产业体系、培育高水平创新能力、推进高品质城乡建设、打造高品位发展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增强,精神面貌、责任意识和工作状态持续改观,求真务实、大干实干、敢于担当的氛围愈发浓厚,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稳中提速、稳中增效、稳中向好。一段时间以来,全市转型创新发展步伐日益加快,项目建设成果丰硕,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品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断显现。今年上半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全部由负转正、强力增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3%,比去年提高6.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6%,比去年提高69.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和7.4%。今年前7个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比去年提高16.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1%,比去年提高65.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4%,比去年提高9.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82.7%。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系统学习、融会贯通、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方面
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上率下抓好学习,组织开展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从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并持续督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6次,各区县(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92次。广泛开展集中宣讲,充分发挥全市四级理论宣讲体系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宣讲。7月份以来共开展宣讲1250余场、受众13万余人次。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管干部轮训班5期、培训1000多人,处级干部轮训班4期、培训3200多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上下一般粗”问题的10家单位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10家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重新制定并提报了细化完善后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在抓好增收节支的同时,通过盘活政府资产、国有股权变现、处置闲置资产、开展存量土地攻坚等措施推进债务化解。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科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从严管控新增债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强化区县(市)保发放主体责任,加强对区县(市)基金扩面征缴、发放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调度,确保实现收支平衡。1至8月份全市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
2.在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国企改革。加大领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委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市领导“一对一”“点对点”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机床、沈鼓等12户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加强专题研究,建立市委常委会每半年研究国企改革工作机制,已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年度议题计划,遇有重大问题随时进行研究。在上半年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国企改革问题基础上,整改期间又专题研究了部分国企综合改革方案,全市12户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全部完成。在全面梳理汇总基础上,审议通过四批国有企业改革突出问题政策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啃硬骨头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和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去杠杆等3个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解放思想、下大气力解决国企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制定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完成23户企业改革压力测试,摸清了企业情况,重点测算了已退休职工替企业垫付养老保险的偿还率,确定了市区两级分别进行资金平衡的改革办法,并针对企业性质界定、职工身份认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养老保险核销等问题,制定形成了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召开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推进大会,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加快“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针对驻沈央企56户企业114个项目和省属3户企业25个项目,在积极沟通协调基础上,做好资产核算、权限接收、设施维护等工作,并围绕供电分离移交、分离移交工作中涉及供电和物业改造交叉工程问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拨付、物业移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定出台了4个配套文件。截至目前,76个“三供”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移交;驻沈央企的56个“一业”项目中,43个项目完成管理权移交,24个项目完成管理权和资产移交,其他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制定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和2018年行动计划,通过转型升级、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举措,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妥善做好稳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力争今年年底前提前一年完成全部“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做好调查摸底、资金测算和业务梳理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体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目前,已完成业务流程梳理、工作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国企改革进程,全力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全力推动国企加快混改、扭亏增盈。加快推进混改步伐,制定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推进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深化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试点员工持股以及新设企业直接组建为混合所有制公司等举措,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混改。一批重点国有企业混改实现新突破,机床集团开展综合创新改革实现了24户企业混改,沈鼓集团完成往复事业部混改,东药集团完成二次混改。在推动混改过程中,同步加强董事会建设,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50名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计划今年市属国企100%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积极引进各类资金,为推进国企改革重点项目、司法重组等提供资金保障。截至目前,4家母公司、298家二三级公司完成混改,全市具备混改条件的国有企业混改率已达42%,力争年底前达到50%。下气力防风险、增效益,按照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推动国有企业去杠杆专项行动方案安排,推动机床集团、北方重工、公用集团等企业债转股。研究制定相关意见,激励企业扭亏增盈,实行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截至7月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亏损面大幅缩减,力争年底前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3.在着力解决发挥省会城市、中心城市作用不够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认真摸排梳理,对我市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目前已完成试点任务的13项、进展较好的6项、正在按时序推进的16项。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通知,就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完善方案,针对方案质量不高、工作进展不快的改革试点任务,逐一优化方案设计、实化工作措施,重新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沈阳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沈阳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优化沈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新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新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等试点方案。同时,针对由国家部委授予、以区县(市)为主体的11个试点任务,由市直部门指导相关地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总结提炼,对进展较好的改革试点任务,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我市“中德园承诺制”“机床债转股”“黎明竞争性采购”“三定向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4条经验入选拟在全国复制推广经验清单,另有6条经验拟在全省复制推广。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上报商务部的6项制度创新案例有5项入选。
二是充分发挥沈阳在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设计、高层推动,明确每年组织召开两次高层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沈阳经济区各市分管市领导交流对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商会议,正在组织编制《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引领区域产业发展,共同举办“中国沈阳国际制造业博览会”,召开“北京、台湾—沈阳经济区旅游项目招商投资对接会”,完成沈阳经济区旅游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的场地选址、场地规划和功能规划;召开沈阳经济区汽车产业对接会,赴长三角开展汽车零部件企业招商活动;加快科技成果对接,与各市签订了《联合共建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县区工作站协议》。加强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推进沈抚大道与四环路互通立交项目、东李线东陵大桥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建设单位入场;推进实现沈阳经济区城际间客运公交化运营和多种运输方式的零距离换乘;推动沈阳港规划与沈阳临空经济示范区规划对接,年底前组建沈阳港股份公司;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持续推进沈抚两市环境应急联合演练工作。融入国家、省重大战略,共同参与中欧班列运行,完成拨付中外运财政补贴2500万元,持续增加鞍抚本辽四市货品份额;支持沈抚新区托管浑南区两个街道;积极配合省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沈阳、大连市工作领导的若干意见》。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加强党的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消除王珉和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还需加大力度方面
一是深刻汲取王珉和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教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拉票贿选案涉案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相关人员进一步认清案件危害和恶劣影响,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查摆反思,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市委常委都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对辽宁拉票贿选案进行认真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沈阳市关于辽宁省政治生态情况专题报告成果运用实施方案》,开展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专项整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全市23097个基层党支部全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提报和审议工作的意见》,对议题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评估以及议题提报要件、材料会前送审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严把关,为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了有关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探讨,进一步强化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三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以召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下气力解决民主生活会原则性战斗性不强、“辣味”不足问题,全市包括160个市管领导班子在内的县以上领导班子全部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引导各级领导班子不断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四是严格执行“两项法规”。深入开展“两项法规”贯彻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编印“两项法规”辅导资料,发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每名填报范围内的干部。实行“两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常态化,将“两项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两项法规”执行以来的未如实报告人员情况进行排查,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在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方面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科学配备、合理使用干部,保持干部任期相对稳定。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政策学习和梳理分析,为下一步干部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基础工作。组织4个督办检查组,对13个区县(市)和部分市直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考核,发现和储备了一批政治素质好、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印发《沈阳市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对严格落实干部任期制提出明确要求。
3.在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方面
一是全力解决反映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投诉问题。全面梳理各类投诉、明确责任,采取督导调度、实地暗访等举措,推动全市责任单位全力解决投诉问题,并采取电话回访、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已办结的案件继续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群众真正满意。同时,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省需我市办理的信访信件,现已全部办结。以全省“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沈阳地区民意受理渠道,实行全天候24小时受理诉求。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法规,使民意诉求办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严格落实诉求办理工作“四位一体”责任制,设立主要领导接待日,推动疑难投诉问题解决。
二是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了进一步深化“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4个方面12项针对性举措,截至目前,改进提升动检、车检、身份证补办、房屋维修办事效率等6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余需长期推进的6项整治任务都在按时序进度积极推进。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对13个区县(市)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督办检查,通报3起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处理32名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干部。对全市各级审批大厅、服务窗口等开展检查14次,检查审批大厅和服务窗口34个,发现问题17个,对7起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曝光。开展行政审批中介组织清理规范专项整治,编制印发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清单》向社会各界进行了解读。梳理确定了29项需我市自行履行监管职责的事项,完成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工作。完成“红中介”整治,3家事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转企改制,2家整合到沈阳市市场监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与原来的审批主管部门脱钩。集中开展“灰中介”整治,列举了“灰中介”9种表现形式,公布了举报电话。下一步,将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人员管理。
(三)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出台《沈阳市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等“1+2”制度文件,形成配套衔接的制度体系。督促责任落实,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每位市委常委呈送提示单,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日常检查考核、专项督查、年度检查考核以及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整改,对没有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县的党委、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目前相关区县已全部补报2017年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重申报告事项,制定印发通知,对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各党组(党委)例行向市委报告工作有关规定予以重申,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需定期向市委报告的工作事项,并重点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分别形成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按时限规定报市委。坚持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向上级党委例行报告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报告内容,提升报告质量,目前已按规定时限将《中共沈阳市委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省委。
2.在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格方面
一是提高党内监督实效。深化正风肃纪监督,紧盯项目、资金、物资,把监督挺在前面,补齐监督短板,切实以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强化巡察监督,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对30家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截至目前,三轮共巡察57家单位。综合运用专项检查、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举报受理等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监督管理,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注重以案为鉴,开展“严明党纪国法、强化正风肃纪”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建立正风肃纪监督数据平台,对项目资金和政策法规进行公示。通过向重大项目派出监察专员或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形式,对重大项目实施监督,已向宝马三期工程项目派出2名监察专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案两报告一建议”制度,通过向发案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廉政风险,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腐败现象保持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制定解决“零立案”问题的具体办法,分别对“零立案”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2017年“零立案”单位已全部实现“有立案”,2018年7月份以前尚未立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全部实现“有立案”。建立内部巡察制度,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意见,首批对2家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内部巡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制定问题线索管理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纪委规定的四种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得当、调查核实到位。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严肃问责追责,对相关单位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给予该单位原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对该单位现负责人进行约谈。制定问责实施办法,细化问责情形和程序,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
3.在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
一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处理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至8月份,立案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7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26人。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对各市管班子288名市管干部进行谈话,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巡察整改,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暂行办法》,督促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整改问题。
二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集中开展“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8件,给予组织处理17人、党纪政务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5件,党纪政务处分46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按照“三专两兼”标准,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区县(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对康平县杨宇新案件严肃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组织处理25人,被挪用的资金已返回到村集体账户。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正风肃纪进行时”专栏,及时曝光某敬老院院长套取国家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和“四风”问题,形成警示和震慑。
三是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市国资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坚持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检查资金189.55亿元,检查涉及企业“三重一大”事项744项,发现问题716个,已整改512个。组织召开全市国资系统警示教育暨正风肃纪大会,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解决国有企业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物资购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加快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聚焦巡视反馈突出问题,问责处理了一批违纪干部,解决整治了一批重点问题,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只是初步的,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松、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将“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彻底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引导全市广大党员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免疫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净化思想心灵,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新提升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沈阳市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着力强化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工作,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薄弱环节延伸。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三责联动”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真考实核,用好问责利器,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真正使各级党组织都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严格按照《沈阳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监督,不断补齐监督短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抓到底见成效。
三是坚持持续整改,确保事事都解决、件件有着落。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安排,对照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绷紧工作体系,加强过程控制,实现组织穿透,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市委对国企改革重视不够”“执纪审查力度不大”等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检验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国企改革思想保守”“推进国家级试点进展不快”等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力争早日实现销号;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办事难”等问题持续用力、深整实改,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四是坚持巩固成效,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效,用实践检验整改举措,推动巡视整改长效化、常态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搞变通、打折扣,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再回潮。注重抓好现有制度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对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严格督促落实、强化追责问责,对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及时曝光、果断处理,更好发挥制度约束力。注重提炼总结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统一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病因病灶,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之策,从源头上堵塞滋生各种问题的体制漏洞,切实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坚持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相结合,一体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等“四大监督”,切实构建巡察联动立体化网络格局,更好地发挥巡察的利剑和震慑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沈阳市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严厉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下大力气整治“圈子文化”,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大力营造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坚持统筹摆布,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助推沈阳加快全面振兴。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的有利契机,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实施“五高”措施的强大动力。全力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加快解决“三供一业”分离、国有企业混改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卸下国企旧包袱,激活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助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龙头作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继续完善推动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国家重大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效果评估办法,推动中央赋予的“全创改”“自创区”“自贸区”等试点任务全面落实,切实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改善民生福祉,切实守住养老金发放等民生工作底线,大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省委“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沈阳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区域联动机制,优化城际产业布局,推动沈阳经济区成为辽宁经济的发动机和新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沈阳市纪委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邮政编码:110179;
联系电话:02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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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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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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